期刊信息

刊名:决策与信息

主办:武汉决策信息研究开发中心、武汉大学

周期:月刊

出版地:武汉市

语种:中文

开本:大16开

ISSN:1002-8129

CN:42-1128/C

邮发代号:38-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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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界动态

基于区块链技术的网络内容生态治理

来源:陈小晰 浏览:64次 发布日期:2023-08-07 10:30:51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提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心任务和“基本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整体目标。区块链作为国家治理的重要技术工具,对于实现中国式现代化,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起到重要作用。

2008年,中本聪发表了论文《比特币:一种点对点的电子现金系统》 (Bitcoin: A Peer-to-Peer Electronic Cash System),首次提出区块链概念。根据《中国区块链技术和应用发展白皮书2016》定义,区块链(Blockchain)是一种新型分布式数据存储、点对点传输、共识机制、加密算法等计算机技术的应用模式。“通俗地说,区块链是去中心化、安全可信的分布式账本,为数据存储提供了更多可能。区块链安全、稳定、透明、可验证且高效的信息交互方式和不可篡改、去中心化、可验证性等特性对于实现二十大报告中提及的“健全网络综合治理体系,推动形成良好网络生态”大有神益。

目前,学界对区块链研究集中在区块链技术本身、区块链产业、区块链技术应用等领域,这些研究大多针对区块链行业本身,忽视了区块链产业生态体系的复杂性以及自持、协同的演化过程。鲜有研究者探讨运用区块链技术实现网络生态治理的可行性与必要性。实际上,区块链与网络生态治理的结合不仅关乎离散决策,而且关乎复杂规则、机制和算法系统。基于以上现状,笔者结合区块链产业生态体系的复杂性与自持、协同的演化过程开展网络生态治理研究。本研究尝试从内容治理核心,内容生产、传播与使用环节探讨当前网络内容治理困境,其次探讨区块链技术参与网络生态治理的必要性与可行性;最后针对区块链技术参与网络生态治理的潜在风险提出防范策略.

一、网络内容治理的当前困境

“网络内容生态治理”概念源于信息学、生态学和治理理论,其内涵建构经历了从网络内容治理到网络内容生态治理的指向发展。网络内容治理到网络内容生态治理的转变实则包含了治理视角的改变,网络内容治理更多停留在单一的内容层面将内容作为治理的主体。网络生态治理强调整体性视角,将网络内容视作复杂的生态系统。《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从内容生产者、内容服务平台、内容服务使用者等维度提出生态治理工作规定,该规定回应了内容生态治理面临的问题,为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指明了方向。但是,单纯依靠章程治理内容生态无法形成合力,当下内容生态依然面临着内容生产主体积极性缺失,分发渠道短板、虚假内容等多重困境。

若要“健全网络综合治理体系,推动形成良好网络生态”,必须从根本上解决网络生态中的内容生产端。传播端问题。目前,网络生态中内容生产主体积极性缺失的原因之一是创作者无法真正享有创作红利,他们原创的内容被非法转载,导致内容创作者的价值无法被真正看见。这一现象加剧了数字化进程中“风险雇职” (precarlousemployment) 数量的增加,大量全职从事内容生产的创作者逃脱“铁饭碗”工作,加剧了媒体"液态”的流动和平台内客产业“生态”的不可预测性,造成如社会学家特·米尔斯 (WrightMills)所提及的社会结构性问题,这对于网络内容生态而言具有不可逆转的破坏性。

面对日趋流动的“液态”和复杂的网络生态,非专业机构媒体在“解读”国家政策、“转述”观点时易形成信息偏差,造成信息、政策被误读,使得网络内容质量呈现出商品化,同质化现象,内容转载的乱象大大降低了网络内容的可信度与公信力。无疑,网络内容生态的传播端对于网络内容生态的建构也至关重要。目前,网络内容存在传播与分发渠道受限的困境,使得内容创作者原创内容的传播与分发渠道受限,优质内容被淹没在海量信息中,因此,网络内容生态理应关注内容的“液态”与创作者的红利分配的问题,从根本上确保创作者享有创作红利,促进原创优质内容的有效抵达。

二、区块链技术对网络内容生态治理的可行性

2020年3月1日,《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条例》 (以下简称《条例》) 正式实施。《条例》并未通过权责分工来确定主体边界,而是从信息的生产、分配、消费的过程将网络生态主体划分为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网络信息服务平台、网络信息内容服务用户以及网络产业组织之间的关系统等规划。《条例》旨在发挥其重要的中介和桥梁作用,它的制定和实施体现了两个重要的变化,一是明确了多主体的制度构成,二是明确了共同治理的目标。这说明网络平台参与的主体不再局限于网络运营商,而是包括各级政府,社会企业,行业组织网民乃至伪主体性人工智能等多个主体。

面于当前网络生态治理困境,《条例》首先对内容的质量提出要求。2021年,中国颁布实施了《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关于加强互联网文明建设的意见》等一批法律法规和政策指引,指导网络平台进行内容生态治理实践。基于区块链技术构建的平台内容生态治理体系,能够有效确保平台生态中的内容生产、分发、传播与舆论引导,有利于构建风朗气清的网络空间共同体。

网络内容治理的模式主要是由相关媒体机构的从业者充当“把关人”,根据媒体事先设定的相应规范手工进行,与之相对应的治理模式与规范需按照相关政策开展并成立相关的内容监管机构,传统媒体主要依靠“三审三纠”制度对内容进行审查和纠正,这使得传统治理模式容易削弱多样化内容生态体系的建设。特别是在突发事件发生时,传统媒体在内容传播,分发环节经过“三审三纠”后丧失快速响应速度,往往容易失去内容生产的主导权与议程设置的主动权

值得注意的是,网络内容治理模式不能有效治理公民记者发表的言论,日趋复杂的网络生态中充斥着不同身份的“公民记者”,他们以个人名义发布内容,这些内容大多未经过事先审核直接暴露在平台上,使得不实言论,不当内容往往通过“事后审查”才发现并得以惩处,在一定程度上扰乱了网络内容治理。其于区块链技术的网络内容生态治理能够以整体性视角将生态系统理念注人内容治理模式,在一定程度上有效缓解传统媒体治理效能延时和响应,应对不及时等问题。

2017年,Ateniese等人提出了一种基于变色龙哈希函数的区块链数据修改方案,该方案将哈希图数区块锦替换为变色龙哈希函数,在不改变哈希团数或破坏哈希链接完整性的情况下,实现对“单个”区块链上的数据的“物理”修改,该方案适用于可信验证者数量较少的授权区块链。但是,该方法需要调用复杂的密码工具进行管理,当调用大规模资源时,系统可能会崩遗。因此,不适合完全去中心化,未授权的公链场录。在通过区块链技术威能网络平台内容生态体系建设的同时,我们应当需要充分理解并基于区块链特性,构建内容生态体系的场景条件。

美国的萨米特·辛格 (Samit singh)和唐德里·泰勒 (Dondrey Taylor) 积极推动建立去中心化的新闻网络 (DNN) ,DNN致力于打造一个真正属于公民且值得充分信任的平台,新闻网络的构建需要充分利用区块链技术建立去中心化的网络对内容实施严格审核。在审核机制中,平台将随机抽取7名审稿人对过往的作者,内容的准确性和公正性进行审核,并按照相应的指导方针提出修改意见。若内容成功在平台发布,作者和审稿人均可在DNN内获得代币奖励,但一旦发现虚假或审核内容错误将严重影响作者和审稿人的代币价。运用区块链技术实现多主体,多层级的网络内容生态治理有利于将我们带入“强信任时代”,“去中心化”的审核机制有利于净化内容生态。值得注意的是,基于区块链技术的新闻审查可以综合运用平台审核,媒体审判等方式,从多角度建立完善的协同治理和奖惩机制。

三、区块链技术与网络生态治理的有机结合

区块链技术为网络生态治理带来强有力的技术支撑,有效地激发内容生产主体的创作积极性,其中,区块链技术的“不可篡改、去中心化、可信的分布式账本”特性使得技术在数据加密,时间戳、分布式共识手段方面为网络生态治理提供更加安全、公开、透明的技术支撑范式。

区块链作为公共账本数据库能够通过不可逆的计算加时间戳保证内容的不可篡改,数据经节点中所有主机确认、记录,信息内容由集体维护,对所有人公开可见。若超过51%的主机发动攻击将半数以上节点数据修改,各节点清晰可见修改过程。单节点的篡改无法匹配哈希值,无法成功篡改,这是区块链不可篡改特性的原理。这也意味着区块数据能够被永久储存,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实现内容追踪和版权保护,确保内容的原始性与可靠性在网络内容生态中,区块链的不可篡改特性能够有效地确保内容生产、存储、分发、审核等各个环节的本质真实及整体真实。尤其在新闻采编环节,“新闻确切性和记录系统间可发现非常直接的联系,只要有了良好的记录手段,现代新闻报道就可以极为准确”。在可以“确保数据采集的真实性,纠正报道者的刻板印象和“媒介的偏向””区块链技术不可算改的存储方式使商业力量无法简单的修改和操控内容,保证内容的“源头真实”可见,区块链技术能够从源头上遏制虚假内容的生产与传播,确保网络内容的公信力、引导力、影响力、传播力。

The World News是第一个运用区块链技术的新闻网站,该网站通过平台统一收集新闻运用stoplight颜色代码定义文章信任级别,经认定后标注“可信”,平台记录新闻来源及新闻变化,成为信息时代的宝贵资产。除了The world News外波兰的初创企业Userfeeds用区块链技术创造公开远明的新闻内容平台,采用独特排名系统及配套算法用于打击假新闻,显著降低了假新闻的曝光度。“平台公司高管争辩审核算法是解决在线仇恨言论和虚假信息泛滥的解决方案时吹捧准确性统计数据。Userfeeds发表内容被打包到区块,记录新闻内容的作者信息、评估证明凭证、类别、标签等,便于新闻内容真实性核查。通过评估证明凭证,生产者生产的内容足够可靠才能被发布。

区块链“可溯源”特性意味着通过技术能够实现带时间戳的链式区块结构存储数据,数据被存储到链中会有时间印记,区块信息同步复制到网络中的其他区块。每个区块节点可公开查看区块中的数据,凡在链上记录的数据均可通过链式结构追溯本源,使区块链具有完整的溯源系统和极强的透明性、可验证性。凡是在平台上发表的内容均可通过区块结构查找源头,这对于当前“匠名性”的网络平台而言具有更大的威慑力。

区块链技术依托数宇签名 (ECDSA)和哈希算法可以准确地追溯内容原创者。一方面,溯源机制为有关部门治理谣言提供精准来源定位,助力相关部门管理者实现有效、精准溯源。另一方面,区块链的精准溯源对于内容生产者具有一定威假力有利于形成理性、安全、有序的网络生态系统。

众所同知,区块链具有“去中心化(Decentralzed)特性,“区块链技术能自动,忠实,完整和非中心化地记录,网络时代所发生的一切‘交易’”。去中心化意味无中心的“非集中式”沟通,数据的验证、记录、储存、维护和传输过程均基于分布式系统 (Distrbuted System)结构,不依赖中心化硬件、管理、机构即可生成一串数字存储信息,使信息在最短时间抵达对方。分布式系统数据独立,节点的权利,义务相同,不因单一节点障碍影响系统运行,确保系统安全性,稳定性,

去中心化的分布系统有利于形成以“用户需求为导向”的内容分享与分布模型,用户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内容偏好与接受方式,使不同人群通过“去中心”的分布系统得到多元满足。近期,宇节跳动公布抖音的算法原理提出基于系统收集的用户设备信息,位置信息以及在使用产品时的行为信息 (包括用户的点击、关注、收藏、搜索等) ,进行自动分析和计算,根据计算结果筛选出用户可能更感兴趣的内容进行推送。这在某种程度上与区块链技术特征相吻合,相关的运行机制有利于形成以“用户需求为导向”的“个性化”内容分享与分布模型,最终建立基于用户行为数据的技术框架

除此之外,区块链的去中心化分布系统能够实现虚拟货币方式交换信息,这有利于激发相关内容创作者投人更多时间到内容生产环节。去中心化的分布系统不仅能够有效保障内容创作者的权益,还有利于推动内容共享和共享制度建立,使更多“潜在资源”被激活。例如,Decentrallzed NewsNetwork通过肩动ICO (Initlal Coin offering)建立区块链共享平台,运用区决链技术建立高质量且分布多元的内容市场并鼓励创作者积极投身内容生产,最终实现内容价值的最大化。

区块链去中心化分布系统能够实现独立个体利益相关者共享内容集,在无需中间商的情况下通过系统自动化统计流量数据,确保内容原创者的利益。2017年6月1日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规定,网络运营者应当要求用户提供真实身份信息。面对内容生态复杂,治理难度增大的现状,“网络实名制”成为网民为自己言行负责的有效制度,也是实现网络安全的有力保障。2017年8月25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公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明确规定网站要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的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区块链技术的去中心化机制和密码学中的等知识证明 (zero-knowledge proof)等知识协议 (zero-knowledge protocol) 能够有效地保护内容生产者隐私,利用等知识证明还能够有效保护平台用户的隐私,甚至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杜绝网络暴力。该机制的运行逻辑在于通过密码学的解决方案对链上数据进行加密,以此解决区决链透明性信息泄露。

从长远上看,网络内容生态体系建设需要一定程度的合法性和验证才能被视为公共领域的有效元素。区块链技术与联邦学习网络中的节点连接,随时随地进行联邦学习以完善模型,进一步作用于网络内容的监管和治理,最后将数据计算完成加密上传,避免技术黑客掌握监管和治理模型

四、区块链与网络生态治理的风险防范

区块链技术作为分布式数据技术能够根据存储和运算验证网络节点数据的可靠,但若在底层拔术尚未成熟时就匆忙地将其投入实际运用仍面临着诸多风险。因此,在探讨运用区块链技术实现网络内容生态治理过程中,治理者尤其应当注意区块链技术落地过程中建立针对其特性的风险风范意识。

区块链不可篡改特性要求我们须充分确保内容生态安全,否则可能增大监管难度,提升治理风险。区块链技术的不可篡改特性意味着内容在链上修改,删除有较大难度,若未能成功治理内容生态,反而可能为不良内容与不实言论的传播提供土壤和空间,导致相关不良内容、不实言论直接抵达用户且无法在短时间内校正。虽然基于强大的人工智能算法我们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过滤掉不当言论,但其中仍充斥着许多“不确定性”。

区块链的不可篡改特性并非意味着内容完全不可能删除,若虚假内容被采集到链中需要发动全网算力的51%攻击进而对内容进行篡改,但这可能会因为算力过大导致系统瘫痪。因此,在运用区块链技术进行网络生态治理的过程中我们需要保证内容监管,从源头上“去伪存真”。首先,相关治理者应当建立健全基于区块链技术审查的过滤机制,确保内容创作者发布内容的真实性,其次,相关治理者应当修补平台防范,监管的技术漏洞,才能更好地保障网络内容生态。

目前,区块链技术的安全,去中心化特性有时是以降低性能为代价的。若录入到区块链系统中的内容来源于外部,我们仍需要通过中心化的方式确保其内容真实。在区块链应用层面,实施“去中心化”和“中心化”相结合的形态,这样的构成形态在区块链的应用场景中存在相当多的局限性。

区块链技术的“去中心化”能够有效减少内容传播中的伦理失范,但同时我们也应当警惕相关“不可控”因素。从技术层面而言,区块链技术在庞大数据处理时面临着“三元停论”瓶颈,即无法兼顾性能、安全、去中心化三项要求。当我们享受区块链去中心化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必须谨慎看待技术。因为,区块链作为一种升级技术,若存在安全漏洞,则会导致严重后果。

区块链的溯源机制为当前网络内容治理提供了可资运用的技术保障,它有效地拓宽了网络用户公开表达意见的阵地。用户在发布内容时无需对他人公开真实身份,根据“后台实名,前台自愿”的原则,使用化名就可在链上发布内容。非实名制使得用户获得发言“盔甲”,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用户在网络的“个人隐私”。但“匿名”下往往更容易产生群体极化现象,使得人们在公开场合发布内容更加“肆无忌惮”。这种肆无忌惮可能会扰乱内容生态,因为群体极化的风险在于声音混乱嘈杂的环境下可能会逼退理性人群“逃离”公共话语空间,使得非理性人群在群体中更加“极化”产生意想不到的寒蝉效应,削弱社会规范对个体的约束力,导致网络生态上充斥着更多批判性内容,

目前,针对区块链溯源特性的配套机制尚未健全,事后问责制度的相应法律条文和责任主体尚未明晰,这易导致失范现象被“合法化”,加剧网络生态的治理难度。针对区块链技术存在的性能瓶颈和未知的拔术风险,相关从业者理应尽快建立健全相关主体发布虚假内容的惩处机制。

五、结论

鉴于网络内容的生产,传播等环节存在诸多困境,基于区块链技术的不可篡改、去中心化、可溯源特性保障内容的生产、分发,确保内容的源头真实,赋能网络监管与治理。与此同时,我们应当积极防范区块链运用过程中的风险,在技术落地时规避治理漏洞和技术的不可控因素和遏制网络极化现象等,助力区块链嵌入内容生态治理的效能达到帕累托最优,从而通过区块链技术慰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作者系暨南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博士研究生、广州体育学院体育传媒学院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