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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适配性:转型期农村青年妇女参与村级治理的内在机制

来源:《决策与信息》2025年第4期 浏览:45次 发布日期:2025-04-11 15:55:48

[摘    要] 农村妇女参与村级治理是妇女解放和性别平等事业的重要表现。近年来村委会成员中女性比例大幅提升,在乡村社会去政治化的背景下,嵌入家庭再生产的农村青年妇女参与村级治理适配了当前村庄治理低成本实现技术化、文牍化转型等规范性需求,“治理适配性”是解释转型期农村青年妇女治理参与率提高的核心机制。并且,治理适配性对于参与村级治理的中年男性、青年男性、老人、青年妇女等不同治村主体类型均具有一定解释力。青年妇女干部在参与村级治理的过程中,其公共精神、政治能力和自我价值感都得到提升,这是农村妇女解放和性别平等事业的一次重要机遇。

[关键词] 农村青年妇女;政治参与;治理适配性;村庄治理

[中图分类号] D669.68;D638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2-8129(2025)04-0068-10

 

一、问题提出与文献综述

妇女政治参与情况是衡量妇女解放和发展事业的重要尺度,农村妇女参选村干部是妇女参政的重要表现。笔者近年来在全国各地农村调研时发现,越来越多妇女参与村级治理,村干部队伍中女性比例增加明显。在一些村庄的“两委”成员中,妇女人数甚至超过半数。其中,青年女性村干部人数增加尤为明显。根据国家统计局2021年12月发布的《<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终期统计监测报告》,2020年村委会成员中女性的比例为24.2%,这一数据在2000年为15.66%,2010年为21.37%,女性干部增加趋势已是重要的社会政治现象。我国农村区域辽阔,不同地区差异极大,某些省份村委会成员中女性比例提高尤为明显。例如,江西省2020年12月启动村“两委”换届选举后,全省村委会成员中女性的比例提高至30.7%[1];宁夏回族自治区2021年3月村“两委”换届选举结束后,村委会成员中女性占36.9%,女性村委会主任占9.83%[2]。那么,农村青年妇女参与村级治理的内在逻辑是什么?这对我国妇女解放与发展事业又有何启示?

自20世纪90年代起,农村妇女参政问题便一直是政治学以及女性研究领域的重点议题。关于农村妇女政治参与的因素,既有研究形成了四种观点。一是主体意识论。该类观点从妇女主体视角分析农村妇女的参政行为,认为农村妇女普遍政治参与意识淡薄、公共参与意识和信心不足以及“当官不是女人的事”等封建意识的残留等是导致农村妇女参政不足的主要原因[3]。一旦妇女政治主体意识觉醒和参与自主性提高,农村妇女在乡村政治、经济、文化方面的参与程度都会提升[4]

二是资源稀缺论。该类观点认为,农村妇女参政程度不足是因为她们可依赖的经济、文化和关系资源稀缺。由于父权制的传统文化和社会制度尚未完全褪去,农村大多妇女仍然遵循男主外女主内的分工秩序,只能从事无法货币化的家务劳动从而难以掌握经济资源,这种文化因素成为男性参政的支持资源,无形中也成为贬低妇女政治参与行为的村庄氛围[5];从夫居的婚姻制度使得以家族为核心的亲缘关系和以村落为单位的地缘关系多围绕男性展开,妇女参与选举普遍缺乏社会关系资源的支持[6]。但当妇女能够独立参加工作、并获得相应的经济收入,尤其是成为村庄的经济精英时,其成为治理精英的可能性便大大提高。尤其当妇女娘家在本村时,结合家庭关系资源的优势,当选村干部的概率会更高[7]

三是制度效率论。该类观点认为,国家应当改变传统性别文化及结构制约,为农村妇女的政治参与提供制度供给,包括由国家正式颁布的政治制度、法律制度、组织制度以及制定的相关公共政策等,以缩小男女参政在起点上的不平等[8]。现阶段,农村妇女参政不足主要源于制度供给不足和制度政策运行效率低下,有效率的制度供给将会提高妇女参政的意识与动力。例如,学者们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村委会组织法》中的妇女参与问题进行了充分讨论[9]。还有学者聚焦妇代会、妇联等组织制度在组织动员农村妇女政治参与实践中的机制与效率[10]

四是治理转型论。有学者认为,农业税费改革之前,为完成国家资源汲取的治理任务,乡村治理需要采取以能力、权力和暴力为特征的力治形式,由此产生村庄选举中对男性的偏好;税费改革之后农村治理不再需要依靠强力,这为农村两性共同参与乡村治理提供了基础[11]。与之相关,也有学者指出乡村社会转型带来乡村治理形式和目标的变化,为妇女参政带来一定机遇[12]

上述四个视角在农村妇女参与村庄治理问题上都具有一定解释力,但均存在一定的局限。主体意识论过于关注主体意识与能力而忽略了结构因素对妇女的限制;资源稀缺论无法具体刻画社会转型背景下农村妇女参政的阶段性变化;以制度支持改进妇女参政现状是一般共识,只是在具体制度和政策设计上存在分歧,其落脚点在于制度改进和政策建议,而非对妇女参政内在逻辑的解释;治理转型论则进入妇女参政的具体时空场域,阐明了妇女能否参与村级治理与村庄治理任务和需求有关,但其忽视了妇女参与村级治理的能动性。本文基于既有研究,从结构和能动两个维度提出“治理适配性”这一解释农村妇女参与村级治理的分析视角。文章将青年妇女置于具体的村级治理场域之中,重点分析农村青年妇女特质与村级治理需求、治理资源之间的逻辑关系,进而阐明当前治理转型期农村妇女参与村级治理的内在逻辑。

二、女性村干部群像特征

本文研究案例来自豫南C村、湘中L村和皖北S村。三地均为中西部传统农业型村庄,村庄大多数青壮年劳动力靠外出务工谋生,在村群体以老人、小孩和妇女为主。在村委班子成员性别构成上,三个村女性占比分别为:豫南C村42%,湘中L村50%,皖北S村50%,女性村干部占比接近一半或已达一半(见表1)。

从女性村干部的普遍特征来看,一是年轻化,大部分为80后。二是学历普遍较高,基本是高中以上,大专学历也逐渐普遍化。相较以初中以下学历为主的男性村干部,她们学历水平高出很多。三是均为已婚妇女,且家中有1-2个孩子需要照顾。四是担任村干部的时间都不长,多为近5年内接触村务工作。从这些青年妇女进入村委的过程来看,她们大多经历了从聘任干部到正式村干部的过程:首先通过村聘或镇聘参与村庄治理工作中,然后经历1-2年的工作后,再通过选举成为正式的村“两委”委员,这在皖北S村最为典型。秋娜、江蔓2017年分别担任镇聘村用的扶贫专干和计生专干,2021年换届选举后分别成为村委和支委委员,闫姐则是2014年参与乡镇招聘成为计生专干,2018年经过换届选举成为支委委员

从村庄治理结构看,女性村干部具有鲜明的边缘化特征。女性村干部职位多为副职,很少有妇女担任村党组织书记或村委会主任等正职角色,即便是副书记或副主任也较少见。妇女主任是女性当前能担任的、最常见的、具有实质性的职位。她们作为普通干部,经济待遇相对较低,比书记、主任的待遇低一半左右。相应地,女性村干部在参政心态上也有自我边缘化的特征。她们在治理工作中基本听从书记及主任的安排,不会有太多个人想法,自认为在群众工作方面男性比自己更有能力。有些妇女参与村庄选举比较被动,常常是经过书记或老干部多次动员才勉强一试。至于村庄发展规划的方向和总体情况,她们大多认为这些事务是书记、主任等男性村干部该操心的事。

案例1:周珂在湘中L村担任支委一职,主要负责民政、党建工作,其中民政工作包括贫困、低保、五保、边缘、残疾等五类群体的管理,收纳社保、农合;党建主要负责会议记录。一门式服务开通之后,这块事务也由周珂负责。周珂说,一般上半年工作比较清闲,下半年收社保、农合比较忙一些。黄纯作为该村的后备干部,协助周珂负责民政服务工作,每天准时打卡上班。

在村庄事务分工上,当前村级治理呈现出“男主外、女主内”的格局。村庄治理事务一般较为细碎、多元,具有综合性和偶发性,再者当前也有越来越多的行政事务自上而下输入村庄,村庄治理事务更为繁琐,办公室工作在村级治理中的地位也越来越重要。因此,较为明晰的治理分工是当前村级治理中的重要策略,而性别分工往往成为治理分工的主要依据。豫南C村燕红说,“我们三个女同志基本都在办公室,每天准时上班,男同志在外面跑得多、大棚产业(村集体产业)管得多一些”。调研的三个村庄都选择了这种妇女主管内务,男性主管外务的治理分工模式。

案例2:豫南C村所在乡镇每半个月会组织全镇村干部学习交流活动,每两个村一组分别到对方村庄参观。交流学习的主要内容包括产业发展、党建扶贫、社会稳定等。其中,除了村集体产业事业可以参观之外,学习党建、扶贫、人居环境治理工作等主要是看材料。材料是否做得细致、格式是否漂亮,这也是乡镇年终考评打分的关键。因此,C村便让三个妇女同志主要负责这些工作记录和文字总结工作。根据C村干部介绍,近两年C村的乡镇考核排名比较靠前,一方面是由于积极发展村集体产业,另一方面则归功于文字材料做得比较漂亮。

村级治理内务工作则基本为技术性治理事务,其工作特点是:事务比较明确、程序比较清晰、重复性较强、需要电子化办公。这些技术性治理事务可大致分为两类:一是服务性工作,例如新农合、新农保的缴纳登记,低保证、五保证、残疾证、老年证的登记办理和发放,妇女生育统计、体检、登记工作等,这些事务均属于对接民政的便民服务工作。面对数字化管理需要,各种信息材料需要纳入民政服务系统与数字平台,因此,这类工作已经程序化、标准化。二是文字性事务,主要是会议记录、制作工作台账、工作总结、扶贫图表整理等文字材料工作。在治理体系现代化要求下,文字、图表记录既是呈现工作的方式,也是政府对村务工作进行监督考核的对象,随着乡村事务的增加村级治理中的文字事务越来越多,这部分工作大多由女性干部承担。

三、治理适配:农村青年妇女参与村级治理的机制

尽管农村青年妇女在村“两委”干部队伍中的自我边缘感较强,但不可否认的是她们在村级治理事务中发挥着愈加重要的作用,并且参与治理的妇女人数也越来越多。那么,为何当前越来越多青年妇女参与村级治理?调研发现,其主要原因是农村青年妇女能够适配转型期村级治理事务和治理资源要求,匹配了农村治理资源稀缺但规范导向加强的治理现代化需求。具体来说,一是转型期乡村社会去政治化,关系性纠纷减少,妇女愈发能胜任内生型村级治理事务;二是国家推动村级治理规范化转型,要求数字办公和文牍工作,年轻妇女更能适应这些新生型、外生型治理事务;三是嵌入家庭再生产的青年妇女对收入预期不高,当前村级治理资源普遍较为稀缺,青年妇女相对于青年男性更能接受工资水平较低的村干部职业。

(一)适配内生型治理事务:乡村社会去政治化

传统时期的乡村治理有较强的男权色彩,村庄中有合作、冲突,也有协商、强制,形成了关于社会组织和利益分配的权力和规则,费孝通称之为建立在教化性权力上的长老统治[13] 60-68。这套政治秩序建立在男尊女卑、长幼有序、单系继承的社会制度基础上,村庄政治场是由男性主导的,女性则以依附性角色参与非正式的日常生活政治。在政治化的村庄生活空间中,若非国家力量强势介入,村庄公共领域生活便是男性的专长,女性往往无缘于村庄政治,男性主导村庄政治并成为村级治理主体。

随着外出打工潮兴起,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加快,越来越多农民外出务工,青年农民进城定居,农村人口流失严重,农业生产重要性弱化,乡村社会开始呈现去政治化特征[14]。一方面,农民的生产经济来源不再是农业,村庄社会空间中的农业利益于他们而言越来越不值一提;另一方面,随着青年农民进城,社会结构不再完整,村庄中不管是合作参与还是纠纷冲突都愈发减少。

乡村社会去政治化在村级治理上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是村庄矛盾纠纷减少,不管是家庭内部的婆媳矛盾还是家外的邻里纠纷、土地纠纷、用水纠纷等都大幅度下降,涉及关系调解的治理事务愈发减少;二是留守群体的政治参与性较弱,老人、小孩和妇女是主要的在村主体,他们的生活面向更强,对村庄的公共事务不敏感,更需要人文关怀和生活服务上的帮助,面对这些群体,妇女干部温柔有耐心的特质更有利于完成工作。乡村社会政治性弱化之后,政治性村级治理事务不断减少,妇女更加契合以及胜任村庄社会的治理工作。

案例3:闫姐,32岁,2014年通过乡镇聘用计生专干的机会进入S村从事村务工作,这是她的婆家村。她表示,老同志尤其是男同志在处理邻里纠纷、土地矛盾等工作中比较有优势也很有影响力,遇到事他们一去说别人就容易听。但是,现在婆媳矛盾半年没有一例,土地大家也不重视了,纠纷很少。闫姐说,现在群众工作比较简单,自己也能胜任,大多村民吵架都是鸡毛蒜皮的小事,涉及利益也不多,两边劝一劝说说好话,事情就能解决了。调研期间,一个姑娘和她的婶子因为土地归属问题到村部大吵大闹,原因是这姑娘父亲在她幼时便去世了,后来她母亲改嫁去了其他村,自家的土地便一直是叔叔和婶婶种着,现在自己大了便想要回父亲的地,但婶婶不愿意给,两边便闹起来了。面对此事,闫姐先把姑娘支开,单独做婶子的工作,面带微笑语气相当温柔地劝她想开点,给侄女6分地不要受气,气坏了身体自己划不来;然后等姑娘回来了再劝她说体谅婶子这几年帮忙种地、没让地荒掉的情分,这场纠纷便调解好了。闫姐说这些纠纷调解起来大差不差就行,不是很难。

(二)适配外生型治理事务:村庄治理规范化转型

有学者认为,农业税费的取消标志着“以力治理”时代的结束,强制性手段在村级治理中不再适用,这为妇女平等参与村级治理提供了基础[15]。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命题之后,乡村治理进入了“强国家”时代[16]。强国家时代中的乡村治理,一方面指的是国家财政资源输送能力极大加强,国家每年面向“三农”的财政支出高达2万亿元以上;另一方面则指的是权力监督和规范能力增强,基层权力运作的规范化程度极大增强。在强资源输送和强权力监督双重目标之下,现代治理技术大规模进入,以此规范项目资金使用过程,提高村级治理规范化程度;同时越来越多行政事务被输入乡村社会,村级组织愈发行政化,村级治理方式科层化。

案例4:以皖北S村采购空调为例,首先是村“两委”开会同意,形成会议记录,然后由负责采购的同志进行询价,并让商店开具询价单并盖章即询价留痕,购买之后由商店开具发票,这些材料准备好之后需要多方签字,包括村监督委员会、村党组织书记、驻村干部、经管站站长、分管副镇长、分管财经镇党委领导、镇长,才能最终报给农村三资管理中心,直接将款项打到商店提供的银行账户。这个过程最关键的便是做材料工作以及找领导签字,都是程序化、技术化工作。

扶贫、村集体产业、人居环境整治[17]等工作,只要享受了国家资源支持,除了要把事情做好完成之外,都需要照片、文字等台账留痕工作,以证明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因此,写材料、做报表、熟练使用电脑等便成为村级治理必备技能,渐渐成为村干部参与村级治理的门槛。有村干部调侃,“事情做完了材料不会写,工作等于白做”。

面对村庄治理的文牍化和技术化转型,学历低、不会操作电脑的老干部只能退出村“两委”,而一些青年妇女高学历、熟悉电子化办公的优势便凸显出来。工作记录与留痕、信息收集登记、材料整理汇总往往需要更加细致、有耐心,妇女干部在这方面的能力更强也更具优势。青年妇女的技术治理优势,为她们打破村级治理中的性别定势,成功参与村级治理创造了条件。总之,在基层治理向文牍化、技术化转型背景下,青年妇女的个人能力适应了这种转型需要。

(三)适配稀缺型治理资源:嵌入家庭再生产的妇女参政

农村青年妇女参政具有能动性,即面对较低的工资收入,她们仍然愿意并积极主动地参与村庄治理。既有研究多将妇女视为独立个体来分析她们的参政能动性,这种个体视角把妇女从家庭之中抽离出来,忽略了家庭在中国社会中的本体意义。有学者曾提出家庭是中国农民价值实现的基本载体[18],因此,离开家庭讨论个体行动的逻辑都会偏离实际。

家庭再生产是指通过结婚、生育、抚育、赡养等途径完成的家庭继替过程。围绕家庭再生产目标,家庭会相应形成一定的分工安排。在工业化和城镇化背景下,以代际分工为基础的半工半耕构成了农民家庭再生产的基本模式,即青壮年子代外出务工,中老年父代留守在村务农并抚育孙辈。但随着青年农民教育观念转型,他们愈发重视子代的成长陪伴和教育辅导,子代抚育被视为家庭再生产中最重要的工作。作为基本单元的家庭以遵循整体效益最大化原则对家庭劳动进行新的配置,家庭中的男性继续外出务工作为家庭经济积累的主要角色,妇女则留守农村代替父辈承担子代的抚育和教育责任,家庭内部的性别分工模式再次回归,这往往也意味着家庭经济积累能力的下降。留守在村妇女为了弥补因不能外出务工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希望能够在村庄社会寻找一些灵活就业机会。

案例5:豫南C村燕红,与老公因打工相识结婚,婚后两人育有一儿一女。儿子1岁半时,夫妻共同前往东莞打工,由公公在家照顾子女。结果刚去3个月,儿子在家被狗咬伤,燕红痛心不已。此后,燕红再也没有外出务工,而是在家悉心照顾子女,同时兼顾农业生产。由于燕红一直在家陪伴,女儿小学成绩一直名列前茅。后来老书记找到燕红,希望她能够到村里工作,并接替老妇女主任的工作。燕红最初觉得自己很难胜任这份工作,但由于书记多次开导便愿意一试。燕红说,在村里上班氛围很好,而且小学就在村部门口,上下班顺带着就能够接送两个孩子,这份工资也可以补贴家庭开支。

很多农村青年妇女有极强的独立意识。她们一方面尽心尽力履行母职,另一方面也希望有自己的事业和生活,她们希望能够保持与外界的交往,通过工作充实自己、与时俱进,而非完全依附男性和回归家庭。对青年妇女而言,担任村干部能满足照顾家庭、充实提升自己的双重需要。

案例6:皖北S村盛楠,2018年结婚后于次年生下女儿,接着便报名参加县组织招考并成为村后备干部。盛楠和婆婆一起在家带孩子,时间上比较宽裕,便想着就近找个工作。村里的工作是忙闲不均的,忙的时候可能顾不上带孩子,但是村里上班时间比较自由,有事找书记请假也比较简单,同村人都会互相体谅帮忙,方便照顾家庭。盛楠认为女孩一定要有自己的工作,自己挣的钱用起来会更有底气,也只有工作才能与时俱进不落后。

由于大多数青年妇女担任村干部是为了兼顾照料家庭的需要,所以对于工资要求不会太高。尽管每月只有2000元左右的工资收入,但女性村干部对待遇的满意度仍较高。在基层治理转型背景下,村级治理事务大大增多,治理的服务要求不断提高,治理过程也更加规范化、技术化,地方政府希望推动村干部职业化来应对这一转型需要。但地方政府没有足够资金为村干部提供与职业化相匹配的较高的薪资待遇。而青年妇女愿意主动参与村庄治理,既适配了治理转型的需要,同时能够接受相对较低的工资水平,基层治理以低成本的方式实现了规范化、服务化和技术化转型。

四、治理适配性与治村主体类型

村干部是连接国家与农民之间的桥梁,在基层治理中扮演重要角色,谁来治村是重要的学术议题。通过前文对当前青年妇女参与村级治理的研究可以发现,谁来治村,既受制于不同时期、不同背景下基层治理任务需求、治理资源等结构性要素的变化,又是村干部基于自身需求理性考量的结果。简言之,治理适配性这一分析视角对于不同的治村主体类型都具有一定特殊性,本节对“治理适配性”进行延伸讨论,深化对谁来治村这一问题的认识。

谁来治村关系着村级组织结构变化,而组织制度理论是研究这一问题的重要理论资源。组织制度理论认为,制度环境是决定组织结构和行为的重要因素,制度为利益相关者提供了对组织进行评价的外在标准,进而规定了何种组织行为可以得到普遍认可[19]。制度是不断变化的,当制度发生改变后,受制度制约的组织必须做出相应的结构调整,以适应新的行为规范[20]。组织制度理论是本文提出“治理适配性”这一中层分析框架的理论依据。具体而言:治理适配性框架包括村级治理事务类型、干部工资水平以及干部家庭生命周期三大制度环境要素。伴随三大制度环境要素的变化组合,其改变着村级组织成员结构,至少形成农民参与村级治理的四种类型。下面具体阐释治理适配性框架中的制度环境要素特征,基于此构建农民参与村级治理的四种理想类型,以深化对转型期农村妇女参与村级治理内在逻辑的认识。

(一)制度环境要素特征

1. 参政主体与家庭生命周期。其一,不同性别、不同年龄的村民擅长处理的村级治理事务的类型有所差异,在村级治理中的能力特质不同。一般而言,青年人更擅长文字书写、电脑办公等行政工作,老年人和男性在群众工作中更占优势。其二,不同性别、不同年龄的村干部所处的家庭角色位置和家庭生命周期阶段差异,对家庭经济积累的诉求不同,对竞选村干部能够带来的经济收益的期待会有差异[21] 196。从性别上看,男性依然被社会期待为家庭财富积累的主力,而女性主要职责是照料家庭。因此,相对女性,男性对村干部身份能够提供的经济效益期待更高。从年龄上看,由于人生任务已经完成、家庭负担不重,老年人对于经济收入的要求不高;而青年和中年人则处于家庭发展的上升期,对经济收益比较看重,对担任村干部的经济收益的期待更高。

2. 村级治理事务类型:嵌入型和脱嵌型。村庄治理事务分为嵌入型事务和脱嵌型事务,嵌入型事务大多涉及农民与农民或农民和村集体的关系,具有较强的政治性,无法简单进行技术化处理[22]。嵌入型事务涉及关于人以及人与人之间关系的事务,往往需要进行有关利益的博弈和再分配,例如钉子户的治理、宅基地的分配、税费收取、公共品建设等。治理事务的完成与村干部处理关系的能力、能够动用的关系资源乃至个人的强势程度都有关。年龄大小往往意味着社会阅历和处理人际关系的经验水平,也意味着掌握着家族关系资源和权威资源。因此,在处理嵌入型事务上,中老年男性村干部有较强的适配性。脱嵌型事务则往往与人、与村庄社会关系无关,而主要是文字化、表格化、程序化的行政工作,例如村民信息收集登记、表格填写、台账建立、材料总结等等。面对脱嵌型事务,男女之间的性别差异被大大弱化,治理主体的年龄差异则被放大,中老年村民往往因为不会电脑办公,文字工作能力有限,进而丧失了优势。

3. 村干部的工资支付水平。至于村干部身份能够带来的经济效益,一方面包括由政府直接发放的干部工资等直接性收益,也包括由于村干部身份扩展了社会交往和生意关系资源而带来的间接性收益,间接性收益往往在书记、主任这些主职村干部身上体现较为明显。换言之,如果能担任书记或主任职务,中青年男性会降低对村干部工资收入的期待。面对不同类型的治理主体,地方政府需要支付的治理成本不同;而村集体或地方政府能够支付的工资水平会吸纳不同性别和年龄的村民参与村庄选举。

(二)农民参与村级治理的四种理想类型

综上,村级治理事务类型和村干部的工资支付水平构成村级治理的结构维度,农民的性别、年龄特质构成参政主体的需求维度,由此得到农民参政的四种理想类型(见表2)。

A类中年男性参与村级治理:当村级治理事务中嵌入型事务占主导,同时村集体或政府又有较多的资源支付村干部工资时,中年男性会更加愿意竞选成为村干部。典型表现是村庄的主职村干部往往由这类群体担任。一方面,当地政府正不断提高主职村干部的工资待遇,另一方面书记和主任的身份往往能够带来部分间接性收益。此外,20世纪90年代税费汲取时期、当前东部农村利益密集型村庄,中年男性参政积极性都比较高。

B类青年男性参与村级治理:当村级治理中的脱嵌型事务增加,同时村集体或政府有较多的资源支付村干部工资,那么青年男性便可能成为治村主体。一方面,工资收入适配了青年男性的收益期待,另一方面,相对中老年村民,他们在文字撰写、电子操作等技术性治理事务中更有优势。当前,东部利益密集型村庄青年男性参与村级治理的积极性较高。

C类老人参与村级治理:当村级治理中嵌入型事务占主体,同时村集体或政府用以支付工资的治理资源不足时,便会普遍出现老人参政的情况。典型表现是农业税费取消之初,某些地方的村级治理出现了“维持会”特征,村治主体的老龄化程度较高。此外,当前村民小组长多由老人担任也体现了老人参与村级治理的适配条件。

D类青年妇女参与村级治理:当村级治理中脱嵌型事务越来越多,同时村集体或政府又缺乏资源支付村干部工资,那么便会出现越来越多青年妇女担任村干部的现象,这主要是因为:一方面,由于妇女在家庭内部的主内角色而对村干部的经济效益期待低;另一方面,当前青年妇女的学历普遍提高,比较适应电子化、文字化办公方式。因此,当前大部分农村地区职位工资较低的副职干部、后备干部、聘任干部往往都由青年妇女担任。

可见治理适配性能够揭示在不同时期村庄、不同村庄类型下“谁来治村”中的规律性特征。在上述对治理适配性框架的展开分析中,转型期越来越多农村青年妇女参与村级治理的逻辑便更为清晰:农村青年妇女参政适配了当前村级治理低成本、规范化转型的需要,她们不仅擅长电脑、文字办公,而且嵌入家庭再生产的农村青年妇女对当选村干部的工资水平要求不高。

五、结论

农村妇女参政程度是衡量妇女解放和发展事业的重要指标之一,也是衡量社会进步的重要尺度。当前越来越多农村青年妇女通过选举成为村级治理的重要主体,这是基层治理中的重要现象。理解这一现象,对于理解妇女解放和发展事业,促进乡村治理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主体性理论是认识农村妇女参政问题的统领性理论框架,既有的主体意识论、资源稀缺论、制度效率论以及治理转型论都可以纳入这一理论脉络之中。在该理论视域下,农村妇女参政不足源于女性主体意识尚未觉醒或是女性主体受到资源限制、制度支持不足,妇女参政人数的提高被视为是女性主体性觉醒的表现。但通过深入了解发现,当前青年妇女参与村级治理很难说是主体意识觉醒的结果:一方面,村庄治理分工上再现了“男主外女主内”的传统性别分工模式,即妇女干部主要负责偏向程序化、技术化的内务工作,男性干部负责经济发展、联络群众的外务工作;另一方面,女性村干部在村庄权力结构中多处于边缘位置,同时对自己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常常不够自信,不认为自己未来有能力担任主职干部,自我边缘感较强。农村妇女主体性并未明显提高,却有越来越多青年妇女参与村级治理,用既有理论脉络无法解释。

本文发现,农村青年妇女参与村级治理是由于她们的群体特质适配了村级治理转型需要。其中村庄治理的去政治化、规范化和嵌入于家庭再生产过程,是青年妇女适配村级治理的具体机制。治理适配性的分析视角,对农村妇女参政的既有理论认识有一定突破。第一,治理适配性是从治理视域切入,农村妇女参政便不仅是妇女个体的权利问题,还要考量村级治理效能问题,当农村妇女参与村级治理能够有效推进治理事务的完成,妇女自然会成为村级治理中不可或缺的主体。并且,妇女参政与家庭整体并非冲突关系,家庭效益最大化构成了妇女参政选择的能动性因素。

第二,治理适配性是借鉴组织制度理论,并从田野经验出发提炼出的一个中观分析概念。既有关于妇女参政的理论解释往往过于宏大抽象,主体意识论、资源稀缺论、制度效率论从本质上都是回到父权制文化残余对妇女参政造成的资源制约和意识制约,无法具体刻画转型期农村妇女参政的阶段变化。治理适配性这一中层概念更具灵活性和变动性,农村妇女参政意愿强弱以及能否参政是在特定的社会结构和治理环境中生成的,从中能看到社会变迁和时代转型与农村妇女参政变化的关系。

第三,治理适配性对理解谁来治村这一学术议题也具有启发意义。通过提炼参政主体特质、治理事务类型和工资支付水平三个基础性变量,构建了四类治村主体的理想类型,不同性别、不同年龄往往适配于村级治理中的不同岗位,不同时期、不同地区的村级治理参政主体在性别、年龄上呈现出一定的规律。治理适配性对于“谁来治村”的问题具有较强的分析和解释力。

尽管当前农村社会青年妇女参政率大幅提高并非源于女性政治意识觉醒,但从结果来看,通过参与村级治理,青年妇女的公共精神和政治能力得到了培养和提升。首先,这些妇女干部与公共领域的连接程度大大提高,不仅提高了她们对村庄公共事务的了解程度,也更加熟悉国家对乡村社会的政策方针。其次,由于村庄治理工作或多或少要与群众接触,她们往往在服务村民、帮助村民的过程中获得了来自群众的认可和支持,从而树立了自信心并获得了自我价值感。这说明,妇女主体性和政治参与意识需要在实践中锻造。从积极的视角看,虽然青年妇女是因为转型期的治理需要而被吸纳进入村级治理工作中,但这对于激发留守农村妇女的主体性和政治参与意识是一次重要机遇。已有许多研究发现妇女群体在乡村振兴事业中扮演重要角色,她们是村庄留守群体中的中坚力量[23]。乡村人才振兴、组织振兴必须看到青年妇女越来越多进入村干部队伍这一事实以及其背后支撑的结构性力量。培育青年妇女的治理能力,发掘她们的治理优势,不仅有利于乡村振兴伟大目标的实现,也有助于推进我国妇女解放和性别平等事业。

 

注释:

① 根据研究规范,文章人名、地名均进行了学术化匿名处理。

② 对于村委班子成员构成,本文将聘用后备干部也纳入讨论,尽管他们尚未通过村民选举,但在其他干部和村民看来,他们和正式村干部并无区别,他们深度参与所有的村级治理事务;并且一般来说后备干部基本上会在下次换届选举中成为正式村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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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胡   梁]

Management Adaptability: The Intrinsic Mechanism of Rural Young Women's Participation in Village Management During the Transition Period

 

CHEN Ruiyan

 

Abstract: Rural women's participation in village governance represents a significant manifestation of women's liberation and gender equality. Field studies reveal a notable increase in the proportion of women in village committees in recent years. Based on multi-site fieldwork, this research finds that, against the backdrop of depoliticization in rural society, the participation of young rural women—embedded in family reproduction—aligns with the normative needs of contemporary village governance, such as low-cost, technocratic, and document-oriented transformation. "Governance adaptability" serves as the core mechanism explaining the increased participation of rural young women in governance during this transitional period. Furthermore, governance adaptability demonstrates explanatory power across different types of village governance actors. In the process of participating in governance, young female cadres enhance their public spirit, political competence, and sense of self-worth, marking a critical opportunity for advancing rural women's liberation and gender equality.

Keywords: rural young women; political participation; governance adaptability; village governance

 

[收稿日期] 2025-03-03

[基金项目]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22ZDA101),项目负责人:赵晓峰

[作者简介] 陈瑞燕,女,河南信阳人,武汉大学社会学院博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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