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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演变形成的历史探察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282次 发布日期:2024-12-02 09:51:13

[摘    要]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中心,对于加强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体意识、捍卫国家统一、加强民族团结和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全国各族人民在长期的共同生产生活实践中共创、共有、共享的民族意识与国家意识的有机统一。从先秦时期传统的“华夷之辨”、到秦汉开创的“大一统”格局、到近现代中华民族从自在发展到自觉联合,以及新中国成立以后对于民族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诸多探索,都贯穿着我国各民族之间在长期交往中进行的民族融合和制度创新。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引下,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人类命运共同体意识可以相互巩固促进,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和人类文明新形态提供深厚的理论源泉。

[关键词] 民族政策;民族团结;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人类命运共同体

 

2022年5月,习近平在第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九次集体学习时指出,中华文明具有百万年的人类史、一万年的文化史、五千多年的文明史[1]。中国自古以来就是一个多民族国家,不同民族间长期交往、交流、吸收和融合,经过数千年的演变发展,形成了现在五十六个民族团结友爱的大家庭。中华民族是以中华文化为纽带,具有通用的语言文字和共同的文化心理素质的、稳定的共同体[2]。费孝通在《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一书中提出,中华民族作为一个自觉的民族实体,是在近百年来中国和西方列强对抗中出现的,但作为一个自在的民族实体则是在几千年的历史过程中所形成的[3] 17。

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随着中华民族的形成可大致划分为起源与孕育、自在发展到自觉形成,以及夯实、强化与铸牢三个阶段。原初,从旧石器时代到秦统一全国以前,中华各民族在东亚大陆上繁衍生息并碰撞交流,是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起源与孕育阶段。继而,秦汉以来,中华各民族在不断的交流交往融合过程中自在发展,对于国家的认同意识尚不明显,鸦片战争之后,帝国主义势力企图以各种手段瓜分中国,民族危机日益严重,民族意识空前高涨,中华民族最终战胜帝国主义的侵略,从一个自在的民族实体成长为自觉的民族共同体,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从自在发展到自觉形成。新中国成立后,党对民族问题进行了深入探索,逐步形成了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不断得到夯实与强化。党的十八大以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成为民族工作的主线。本文从百万年的人类史、一万年的文化史、五千多年的文明史的大历史角度,探察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演变历程,剖析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形成脉络,为新时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融汇人类命运共同体意识提供理论参考。

一、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起源与孕育

根据考古学和人类学的研究,中国史前文明时期的文化区系是多元起源、不平衡发展而又相互影响的。中华人类进化自直立人、早期智人以及晚期智人,其各个历史阶段没有缺环,化石与活动遗址广泛分布于中华大地上,有力证明了中华文明的本土论而非外来论。中华文明在新石器时期首先于黄河中下游地区逐渐发达,出现了东西相对的两个文化区,主要有中游的前仰韶文化、仰韶文化、庙底沟二期文化和河南龙山文化,以及下游的青莲岗文化、大汶口文化、山东龙山文化和岳石文化等。在此期间出现了中华最早的国家制度、青铜文化和文字制度[3] 71。 在此之后,其他中华新石器文化更呈现出多元区域化发展的特征。如长江中下游的新石器文化是与黄河流域并行发展的,主要有河姆渡文化早期、马家滨-崧泽文化、良渚文化、大溪文化以及屈家岭文化等。其中,屈家岭文化与黄河中游的仰韶文化具有密切关系,深受其文化特征的影响。同样,燕辽文化区的新石器文化,如红山文化,其早期阶段也深受仰韶文化影响。以鄱阳湖-珠江三角洲为中心的华南文化区的新石器文化,其代表性的山背文化、石峡文化以及昙石山文化,皆与长江下游的良渚文化有着许多共同特征,同时又含有黄河下游龙山文化的诸多元素。可以看出,中华新石器时代诸多文化区系,不仅具有当地的本土特征,也在与周边不同文化的相互交流中不断融合。其中,黄河流域的仰韶文化和龙山文化,年代悠久,农业生产力发达,辐射范围广泛,已深刻融入其他新石器时代的文化区系之中。在新石器时代晚期,诸文化区出现了融合统一的趋势[3] 65。在此后长达千年(前3000-前2000)的交流和融合中,形成了夏人、商人和周人三族。这说明即使是在史前时期,中华民族共同体已经开始孕育,正如费孝通所指出的,这正是中华民族“多元”与“一体”辩证统一运动发展的起点。

二、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从自在发展到自觉形成的历史演变

(一)先秦时期的“天下”思想

先秦时期是中国传统政治文化思想的萌芽期,中国的国家构造即体现了传统文化中的“天下”思想[4] 35。 在这个体系中,“天下”从地理上可以分为“九州”与“九州之外,四海之内”这两个部分;从方位上可以分为“四夷”与“中国”;而从民族的角度上来说又可以分为“华夏”与“蛮夷戎狄”。“天下思想”中的“天下”事实上是一个“三重的天下”,它由中央的天子-身边的诸侯-周边的“四夷”所构成。在这个“三重的天下”中,“四夷”也被看作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这也为“四夷”进入或成为“中国”或“华夏”提供了可能。“天下”思想强调德治和礼治,以道德和礼仪作为衡量一个民族统治先进性的标准,随着德和礼的获得或丧失,中国与四夷,或者文明与野蛮之间的关系就随之发生转换。如以游牧文明为主的蛮夷戎狄如果通过后天的学习,掌握并认同了华夏农业文明社会的道德和礼仪,就完全可以成为华夏。因此,“天下”思想促使中国始终保持多民族统一国家的传统,各周边民族与“中国”之间保持着连续的政治、经济和文化交流,“华夷一家”逐渐取代了春秋中叶时的“华夷之辨”,中国多民族统一国家的传统得到了加强,为“大一统”格局与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形成创造了最初的条件[5] 102-103。

(二)秦汉时期的“大一统”思想

自秦汉到1840年鸦片战争爆发前的2000余年,是中华民族自在发展的历史阶段。在这一历史进程中,统一的多民族中国形成与确立,“大一统”逐步成为具有悠久、普遍约束力的秩序伦理和政治思想[6] 15。虽然在这一时期尚未形成自觉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但各民族共同祖国观念已然形成,古典爱国主义在反抗外敌侵略的斗争中得到了发扬[3] 98。

自秦始皇统一六国建立秦王朝,中国作为统一多民族国家得到了进一步发展,开始有了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雏形。继秦朝统一文字、货币、交通、度量衡之后,西汉董仲舒进一步将儒家思想正统化。在“大一统”思想指引下,由秦汉王朝建立起来的中华国家的天下体制,具有三重构造,即“汉人”的地域、中国领域内位于周边地域的由少数民族实行自治的“内属国”,以及位于中国之外的“外臣国”[4] 98。在此基础上实施“核心-边缘”二元化的疆域治理范式,即郡县官制与羁縻官制的二元结构[7] 55-56。为了王朝政治发展的需要并维护和巩固当时多民族国家的统一、强化各民族的共同意识,以司马迁为代表的史学家树立起各民族共同始祖黄帝的旗帜。黄帝是华夏始祖,是夏商周人的祖先,也是汉朝时期各民族共同的始祖以及匈奴等边疆少数民族的始祖[8] 56-57。 黄帝作为古代中华民族始祖,其提出和确立[9] 1-3,构建了古代中华民族的共有精神家园,也体现了四海之内皆兄弟、天下一家、华夷一家的大同意识,具有初步的民族平等思想,在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的形成和发展过程中,起到了极其重要的推动作用。

(三)胡人少数民族的汉化

五胡十六国时期,胡人民族进入中原建立政权,史称“五胡乱华”。然而,在胡人政权的统治下,“德治”这一中华文化的精髓被胡人少数民族接纳,并在一定程度上实践得比汉人统治者更加全面与优秀,“中华”在地理上也得到进一步的扩大[4] 124。 胡人民族为了取得统治合法性,纷纷自称华夏先王之后,并广泛吸收中原地区的政治制度与中华文化,最终导致了胡人少数民族的汉化、儒学化和定居农业化。这也体现了“天下思想”中的“以德教化”,而不以民族与血统作为统治合法性的判断标准。这不仅是对儒家德治思想的继承,也是对司马迁提出的“华夷共祖”思想的延续。对于中国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形成与发展,民族共同体的巩固,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四)唐宋时期的“华夷一体”

唐宋时期,为了适应不断扩大的疆域和多民族国家的治理,中央王朝对少数民族和边疆地区的文化融合、组织形式和行政管理进行了完善。建立于秦汉的郡县制度得以进一步发展,越来越多的民族地区被纳入到郡县管理体制之中。随着边疆少数民族进入中原,外来者的族属文化不断受到唐朝国家的影响和支配,例如高车·拓跋人的南下,吐谷浑和粟特人的内地化等[10] 80-87。 同时,面对更大范围的边疆少数民族,中央王朝沿用秦汉以来处理民族关系的羁縻职官制度,逐渐使之达到盛行与完善的地步。这也是唐宋时期对中国边疆地区“因俗而治”的重大发展[11] 9-10。 羁縻制度即中央王朝对周边少数民族的管理像牛马一样用绳子牵引,任用少数民族首领作为这些行政区划的长官代为管理,而不是直接统治。其目的在于在传统的“夷夏之防”和“羁縻不绝”中取得平衡,即既要防止边疆少数民族对中原地区构成潜在威胁,又要防止少数民族地区从王朝体系中分离出去[7] 56。唐朝中央政府通过完善羁縻政策,建立大量的羁縻府州,并对少数民族实行朝贡、封册、招抚等措施。正因为如此,唐代也成为了我国历史上多民族国家的大发展时期,大大加速了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历史进程,有力推动了“华夷一体”思想,民族共同体得到了迅速发展。

(五)元明清时期的改土归流

元明清时期,在继承秦汉以来中原王朝处理与周边民族地区关系的羁縻政策的同时,形成了土司土官制度与改土归流政策,进一步推进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形成。土司制度产生于元代,盛行于明朝,衰落于清代。随着元朝实现了对少数民族地区的全面控制、唐宋以后西南少数民族经济的发展,以及传统羁縻制度的不足,为了有效治理元朝广阔的疆域并进一步加强中央集权,元朝中央政府将土官制度从羁縻制度的低级阶段发展到了土司制度的高级阶段。虽然对众多的边疆民族地区依然采用间接统治和管理的手段,但对土司的权利与义务进行了严格规定,包括任命、承袭、朝贡、赋税和奖惩等方面。土司制度加强了对少数民族地区的管理,使得先前羁縻制度时期地方势力叛乱的现象得到了有效缓解[12] 107-108。与西南少数民族不同,清政府在西北少数民族地区新疆,同时采用了三种行政制度:一是在包括乌鲁木齐在内的东路,实施与内地相同的州县制;二是在北路的蒙古族地区,实行了札萨克制,札萨克是蒙古语“执政官”之意;三是在南路的维吾尔地区,实施了伯克制,以“伯克”为官,在“伯克”一词前边分别冠以各种维吾尔社会原有的官职,通过当地的领主势力来间接管理维吾尔社会[4] 195-196。清朝作为一个少数民族王朝,其治理中国的特征并不是谋求全国的同一化,而是遵循“藩属屏藩”的边防方针,将位于中国内地北面和西面的蒙古、西藏以及天山南部的维吾尔社会设定为“藩部”地区,实行不同的管治政策,形成了藩部与行省两大系统。“藩部”事务归“理藩院”掌管,构造起一个多元化的帝国构造和多元型的天下体制,有效管控了庞大的国土和人口[4] 201-203。

同时,由于清王朝在西南民族地区没有取消土司的武装力量和世袭制,土司们同中央王朝分庭抗礼以及土司内部因承袭而导致的仇杀现象仍时有发生;在新疆地区,由于回汉隔离,“以回治回”的方略导致了民族间语言和文化交流的隔绝,中央政令须经由伯克们的转译才能传达给当地人民,清政府对伯克制度的改革并未触及和改变回疆地区的农奴制,反而在制度上强化了伯克们的权力,少数民族人民受到的剥削日益严重,最终激起当地人民的反抗[13] 73-74。清朝中后叶,西南民族地区土司土官制度的独立性与清政府中央集权制度之间的矛盾进一步激化,少数民族地区的职官制度二元结构(土司土官制度与中央集权的流官制度)的平衡被打破[14] 83。同时,西北民族地区新疆由于英俄帝国主义势力的入侵,领土问题日益紧迫[4] 225-226。在左宗棠主张的“塞防论”击败李鸿章的“海防论”后,清朝统治者认识到了“立国有疆”的必要性与新疆地位的重要性,1884年清廷正式宣布新疆建省,变革藩部体系,将新疆纳入中央直接统治的行省之列。由此,整个西南和西北民族地区的边防方针从“藩属屏藩”转向“设省固边”,治边之策也从传统的“因俗施治”转向“一道同风”[15] 19-24。

在清朝早期,改土归流政策与土司制度、伯克制度并行,意在在少数民族地区确立郡县制并由中央政府委派流动性官员。改土归流政策始于明代,但由于触动了土司阶级的根本利益,遭到了强烈抵制,直至清代前中期,一直处于被动状态。但从清代雍正年间到清朝末年,由于清政府内部观念的转变以及外部帝国主义势力入侵的威胁,被动改流逐渐转变为主动改流。改土归流政策促进了“大一统”国家的发展。在思想上,清政府作为少数民族王朝,将传统的“大一统”思想发展成为“华夷一体”的新大一统思想;在疆土上,大多数土司主动或被动归附清政府,实现了疆域的大一统,奠定了当今中国的版图;在律令上,中央政策逐渐取代了土司土官制度和伯克制度,国家的治理方式由“因俗而治”向“依规而治”转变,实现了国家制度的大一统;在基层控制上,国家权力逐渐延伸到基层乡村,流动的士绅阶层取代了原有世袭的土司阶层,促进了阶层和民族间的融合流动。从结果上来看,改土归流政策推动了中华多民族的交往交流交融,化解了民族隔阂,使得人口流动更加便利、族际通婚更加普遍,极大促进了原土司地区经济社会的发展。与此同时,学校、社会和家族教育强化了各民族对中华文化的认同,对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也起到了极为关键的推进作用。如其内含的“蒙汉一体”和“满汉一家”等理念,加快了中华民族从自在共同体向自觉共同体演化的速度,为清末民初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觉醒奠定了广泛的经济、社会和国家认同基础[16] 104-110。

(六)鸦片战争后中华民族观念的产生

1840年鸦片战争爆发后,面对列强的侵略以及清政府的腐败无能,中华民族从自发生成走向自觉联合,具有群体意义的觉醒也由此开始。资产阶级维新派和革命派对于民族和革命产生了激烈争论,焦点在于是否需要实行“排满”的民族革命。维新派的梁启超于1902年在《论中国学术思想变迁之大势》一文中首次使用了“中华民族”一词,并将其上升到了全民族的高度,认为“中华民族自始本非一族,实由多民族混合而成”[17] 1-4。 以孙中山、黄兴为代表的革命派于1894年在《兴中会章程》中提出“驱除鞑虏,恢复中华”的革命纲领,但随后认识到民族主义思想只不过是一种狭隘的“排满主义”,而这种思想会将中国领土直接置于帝国主义列强的威胁之下,于是便认同了维新派的观念,转而积极拥护“五族共和”思想,并于1924年提出解决中国民族问题的总纲领为“对外求中华民族的彻底解放,对内求国内各民族之间的平等”[18] 38。

随着中华民国的成立,“中华民族”的观念在学界和政界得到了进一步的认同与发展。五四运动后,伴随着民族自决运动的兴起和发展,“中华民族”观念为各族人民所认同[19] 61。以孙中山为代表的国民党人、以李大钊为代表的共产党人均接受和使用“中华民族”概念,以之表示“中国境内各民族是统一的民族共同体”[20] 9。五四运动实现了中华民族自鸦片战争以来第一次全面觉醒而非少数知识分子精英的觉醒,推动了中华民族“精神上从被动转为主动”[18] 39。 五四时期,许多少数民族青年团结在中国共产党的周围,携手进行革命斗争,共同参与民族解放运动。这意味着民族共同体意识在五四运动的背景下基本确立,中华民族进入了全面觉醒的时代[21] 35。

抗日战争爆发以后,中华民族进入生死存亡的关键时刻。“中华民族”成为了全社会的共识和中国社会的第一流行词。著名学者顾颉刚于1939年在昆明发表了《中华民族是一个》一文,鼓舞了中华民族的爱国主义精神,国共两党合作建立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各民族“共休戚、共存亡、共荣辱、共命运”,形成了全民族抗战的局面,取得了抗日战争的最终胜利。在此期间,中华民族精神得到了升华,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基本形成。

三、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夯实、强化与铸牢

(一)新中国成立初期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初创——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夯实

早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在与少数民族社会的直接接触过程中,就深刻认识到少数民族问题的重要性,以及争取少数民族的参与和支持对于中国革命的重要意义。1938年,随着我党开始摆脱共产国际的控制,强调整个中国国家和中华民族的利益[4] 313,开始将马克思主义民族平等原则同中国民族问题的具体实际相结合,将民族自治与区域自治相结合,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并经历了从“一个根本性的民族政策”到“一项重要政治制度”再到“一项基本政治制度”的制度变迁[22] 2。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使得中国各族人民的民族意识与国家意识得到了进一步的升华。此后,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建构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分别为:新中国成立初期的民族识别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确立;改革开放时期的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以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23] 24。

新中国成立初期(1949-1978年)是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初创阶段。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民族自决理论作为指引,结合苏联关于中国民族国家建设的建议,立足于大一统的民族政治传统与文化心理,在单一制的国家内部进行民族识别,实行民族区域自治[23] 25。 1949年9月21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和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确立了“各民族享有平等权利”“各民族一律平等”的基本原则,并规定民族区域自治是我国“一个根本性的民族政策”。为了保障少数民族的权益,党和国家在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领域通过法律法规将少数民族权益制度化、规范化。具体而言,党和国家通过30年的民族识别工作,确定了今天56个民族的大家庭格局,保障了少数民族平等政治参与的权利;基于少数民族生产生活的特点,给予特殊照顾、禁止民族歧视,维护了各民族间的友爱互助;开展民族自治地方立法工作等[22] 3。 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很大程度上消除了各民族历史上的不平等,有力促进了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24] 81, 同时极大程度上保护了少数民族的民族特色和自我身份,有力夯实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二)改革开放时期的民族区域大发展——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强化

改革开放新时期(1979-2011年)是我国民族法治恢复与提升,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时期。首先,中国社会进入到了一个经济高速发展的新时期,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建构与经济发展密切结合,国家在民族地区实行了大规模的经济开发,如“西部大开发”战略,党和政府明确了通过发展民族地区经济巩固民族团结的核心发展理念,民族工作的中心重新回归到谋求中华各民族平等、团结、繁荣发展的良性轨道[23] 25 。其次,改革开放伊始,党先后提出“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加强民族区域自治的法制建设”等法制工作方针。1984年5月,六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1999年3月,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宪法修正案,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确立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民族法制建设步入恢复重建和提升发展时期[22] 4。 在这一时期,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持续巩固,并被确定为“国家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与此同时,配套立法工作稳步推进、民族法治监督机制初步形成、民族法治宣传教育全面展开、民族法治理论研究成果显著,在此期间涌现出了一大批少数民族学者,他们独特的民族视角和观点,为民族工作和民族法治作出了巨大的理论贡献[22] 6。其中,1989年费孝通提出的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的理论,把理论界对中华民族共同体的认识提升到了新的高度,并为政策实践界所广泛认同,对于当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打下了坚实的理论基础[3] 17。

(三)党的十八大以来新时代民族共同体的建构——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铸牢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成为党和国家的战略目标。在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时代背景下,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新一代领导集体高度重视民族工作,在坚持马克思主义民族平等思想和党的民族理论政策基本原则的基础上,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举措,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的民族工作提供了理论依据和行动指南。

首先,新时代中华民族共同体建构需要兼顾“民族认同”与“国家认同”的双重维度。自古以来,“民族认同”与“国家认同”都是历朝历代政府关注的焦点。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不仅要进一步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处理民族关系与民族问题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还要强化国家认同,从“五个认同”入手,巩固民族团结与国家统一。2017年3月10日,习近平在十二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新疆代表团会议上强调:“引导各族人民加强对祖国、对中华民族、对中华传统文化、对中国共产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像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爱护民族团结,像珍视自己的生命一样珍视民族团结,像石榴籽那样紧紧抱在一起。”[25] 6-7

其次,新时代中华民族共同体建构需要把对内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与对外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有机结合起来。“中华民族共同体”和“人类命运共同体”,是习近平提出的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时代背景下关系中国和人类发展的两个重大命题[26] 16。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与“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息息相关,互为前提。一方面,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能以“共同体意识”和“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搭建起中华民族和全人类共同价值理念之间的桥梁,以中华各民族之间的团结进步推进整个世界的合作共赢,以灿烂辉煌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世界文明交流互鉴促进世界文明的融合与百花齐放。另一方面,构建良好的人类命运共同体又能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提供良好的国际环境,更好地推进国内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发展。

第三,随着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的持续推进,网络已经渗入到我国各族人民以及世界各族人民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网络空间成为了民族交流交往交融的新平台。在2019年第七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习近平强调:“让互联网成为构筑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最大增量。”[27]互联网在新时代促进民族团结、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以及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民族的就是世界的,互联网推动了不同民族的文化传播和推广,增强了各民族之间的相互了解和尊重,强化了网民的民族平等意识和对国家民族政策的理解[28] 32-33。 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和推动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设的新时代,需要高度重视网络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中的作用,增加正能量的网络传播内容,依法治网管网,建立健全网络领域涉及少数民族的相关法律法规,遏制消极碎片化民族信息的负面传播以及不当民族主义言论对于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负面影响,有效发挥网络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维护民族团结中的积极作用。

四、结语

习近平指出:“一部中国史,就是一部各民族交融汇聚成多元一体中华民族的历史,就是各民族共同缔造、发展、巩固统一的伟大祖国的历史。”[27]费孝通在《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一书中提出,中华民族在数千年发展中,主流是由许许多多分散的民族单位,经过接触、斗争、混杂、融合,同时也有分化和消亡,形成了一个由众多民族你来我去,此兴彼替,我中有你,你中有我,既各具个性,又具有多层次共同性的统一体[3] 117。 在数千年的历史进程中,各民族共同缔造了统一多民族中国。无论是史前文明时期、封建统治时期还是近现代时期,各兄弟民族之间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各具特点和特长而又相互学习和吸收,各民族的历史自古以来便认同为中国历史的一部分,它们共同创造了灿烂辉煌的中华文化和中华民族共同体。在近代中华民族面对外来侵略和民族危机时,在“共休戚、共存亡、共荣辱、共命运”的革命与抗争中,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逐渐觉醒,从一个长期自在的民族实体发展成为一个自觉的民族实体,在反抗外来侵略和巩固民族团结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29]。

新中国成立以来,在马克思主义民族平等原则的指引下,中国共产党在新中国成立初期、改革开放时期以及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新时代,不断深入探索解决民族关系问题的途径,创造性地结合历史上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历史经验和“大一统”的政治传统,提出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形成了“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关系。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关注民族工作,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策略,创新性地推动了新时代民族工作,有力维护了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在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新时代,“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必将作为“中国力量”“中国方案”“中国经验”和“中国智慧”的重要组成部分,一方面推进国内各民族平等团结、文化多元包容、政治稳定统一和社会繁荣发展,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和“两个一百年”战略目标的实现提供强大的理论源泉;另一方面为世界各国民族问题的解决提供可行方案,构建世界各国和平共处、开放互通和共享共赢的人类命运共同体[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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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廖钰,沈洲伦.70年来我国民族政策对少数民族国家认同的影响[J].长江师范学院学报,2019,(1).

[25]  习近平总书记两会扶贫语录[J].中国扶贫,2017,(6).

[26]  金刚,子央.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J].中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20,(3).

[27]  习近平.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讲话[N].人民日报,2019-09-28.

[28]  马惠兰.充分发挥互联网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中的正向作用[J].中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20,(4).

[29]  朱碧波.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概念探微与学理阐释[J].湖北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2,(5).

[30]  习近平.深化文明交流互鉴,共建亚洲命运共同体——在亚洲文明对话大会开幕式上的主旨演讲[N].人民日报,2019-05-16.

[责任编辑:胡   梁]

Historical Exploration of Formation and Evolution of Sense of Community for the Chinese Nation

 

CHEN Tianchi, JIANG Siyu, WANG Bing

 

Abstract: "Building a strong sense of community among the Chinese nation" is the core of the Party's ethnic work in the new era, and is extremely important for strengthening the sense of community among the people of all ethnic groups in the country, safeguarding national unity, strengthening ethnic unity, and maintaining social stability. The sense of the Chinese nation community is the organic unity of the national consciousness and ethnic consciousness created, owned and shared by the people of all ethnic groups in the long-term. From the traditional "Differentiation of China and Yi" in the pre-Qin periods, to the "Grand Unification" pattern created by the Qin and Han Dynasties, to the establishment of modern China,there are continuous ethnic integration and institutional innovation. Under the guidance of Xi Jinping Thought on Socialism with Chinese Characteristics for a New Era, the Sense of Community of the Chinese Nation and the Sense of Community with a Shared Future for Mankind can consolidate and promote each other, and provide a powerful theoretical source for the great rejuvenation of the Chinese nation and the new form of human civilization.

Keywords: ethnic policy; ethnic unity; Sense of Community for the Chinese Nation; Community with a Shared Future for Mankind

 

 

 

[基金项目]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专项(22VMZ006)、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大精神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23AZD013)

[作者简介] 陈天驰,男,江苏南通人,华中科技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姜思雨,女,北京人,中山大学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本科生;王冰,男,陕西西安人,管理学博士,华中科技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主要从事公共价值、中华传统文化、国家治理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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