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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中国式现代化中的公平正义与马克思正义观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42次 发布日期:2024-05-06 11:03:43

[摘    要] 马克思正义观是中国式现代化中公平正义的重要理论来源,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探究马克思正义观具有重要的理论与现实意义。马克思正义观立足于“现实的人”,以生产正义为基础,是劳动正义与分配正义的双维实现,是科学性与价值性的统一。中国式现代化将公平正义融入社会建设的各个方面,形成了不同于西方现代化的新道路,其以实现社会正义为内在要求、以彰显生态正义为重要特征、以坚持国际交往正义为原则遵循。中国式现代化以人民群众为实践主体,是马克思“现实的人”思想的接续发展,以“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为目标指向,是马克思“自由人联合体”思想的当代实践,以“全世界共同价值”为价值理念,是马克思“全世界工人阶级联合起来”思想的现实应用。中国式现代化使马克思正义观更加具体化,更加符合中国实际。

[关键词] 中国式现代化;公平正义;马克思正义观

[中图分类号] A81;D90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2-8129(2024)05-0016-10

 

正义是人们最基本的道德准则,公平正义是衡量国家和社会文明发展的重要标尺,是人类文明的标志之一。马克思正义观超越了西方仅存在于应然层面的自由主义正义观,彰显了正义观的现实价值,体现了符合时代精神的正义观在引领价值选择过程中的重要作用。中国共产党立足中国国情和中国文化特性,将马克思正义观应用于实践,实现了马克思正义观的中国化与时代化。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指出,要“坚持把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现代化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维护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1] 22,中国式现代化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为指导思想,是公平正义的现代化。马克思正义观是马克思主义的重要组成部分,推动中国式现代化的公平正义需要以马克思正义观作为理论指导。

一、马克思正义观的三重阐释

马克思曾从多个层面对正义观进行阐释,社会历史视阈下的生产正义是马克思正义观的基本要求,劳动正义与分配正义的双维实现是马克思正义观的未来向度,科学性与价值性的统一是马克思正义观的方法论原则。

(一)马克思正义观的基本要求:社会历史视阈下的生产正义

一直以来,如何实现分配正义都是学术研究的重要方向。苏格拉底认为:“正义就是给每个人以恰如其分的报答。”[2] 8麦金泰尔认为:“正义是基于每个人——包括他自己——他所应得的东西以及不以与他们的应得不相容的方式对待他们的一种安排。”[3] 39而马克思却超越了从分配领域认识正义的单一维度,把对资本主义非正义现象的研究深入到了生产领域。

马克思从生产角度出发,揭示了资本主义在等价交换规律的掩饰下无偿占有劳动者劳动力的非正义现象。在原始的商品生产过程中,劳动者承担生产劳动产品的主体角色,一方面是生产劳动产品,另一方面是生产社会关系,但这种生产只是用来满足自身的需要,不存在价值增值。而在资本主义的生产过程中,资本家将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结合在一起,创造出劳动产品进行售卖,实现生产资料向商品的转换。这一过程中劳动者提供劳动力,资本家支付劳动者报酬,看似是“自由平等”的,实质上,因为劳动者创造的价值远远大于资本家付给劳动者的报酬,所以资本家实则是凭借占有的生产资料,以等价交换原则为掩饰,无偿占有劳动者所创造的剩余价值。由于资本的逐利性,资本家将剥夺到的剩余价值的一部分进行再投入,通过扩大生产,不断进行资本积累,以获得更多的剩余价值。马克思揭露了资本主义剥削工人的本质,对建立在剥削基础上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进行了严厉批判,马克思指出,“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本质就在于资本主义的剥削”[4] 7,只有推翻资本主义私有制,才能真正实现生产正义。

马克思认为颠覆私有制是实现生产正义的基础。1847年,正义者同盟在伦敦召开改组大会时,马克思提出,“许多人要正义,即要他们称为正义的东西,但他们并不因此就是共产主义者。而我们的特点不在于我们一般地要正义——每个人都能宣称自己要正义——,而在于我们向现存的社会制度和私有制进攻,在于我们要财产公有,在于我们是共产主义者”[5] 431。马克思强调实现正义不应仅停留在喊口号层面,而是要采取行动,向私有制发起进攻。资本家凭借生产资料私有制剥削劳动者,使得劳动者处于极端贫苦的状态,正如马克思指出:“劳动者在经济上受劳动资料即生活源泉的垄断者的支配,是一切形式的奴役即一切社会贫困、精神屈辱和政治依附的基础”[6] 16单纯的提出正义口号对改变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没有帮助,只有颠覆私有制才能实现真正的生产正义。在马克思的论述中,颠覆私有制需要具备两个条件。一是物质生产力的充分发展。资本主义曾极大地推动了生产力的发展,但随着生产力的发展,资本主义生产关系无法容纳生产力的继续发展,反而成为了生产力发展的阻碍,物质生产力的极大发展为颠覆私有制创造了条件。二是无产阶级阶级意识的觉醒。无产阶级是资本主义私有制得以存在的根基,也是颠覆资本主义私有制这一历史任务的主体。无产阶级阶级意识的觉醒,使无产者联合起来抵抗资本,反抗资本主义私有制,进而推翻资本主义社会。在马克思看来,无产阶级是人的解放的心脏,他的历史任务就是废除资本主义私有制,重建个人所有制。生产正义的实现就是在生产力充分发展的情况下,无产阶级推翻资本主义私有制,建立以公有制为特征的共产主义社会。

(二)马克思正义观的未来向度:劳动正义与分配正义的双维实现

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对资本主义社会的劳动异化现象进行了揭露。马克思认为,劳动是人类的本质性活动,但在资本主义制度下,劳动者逐渐丧失其本质,成为资本家“活着的资本”。马克思对这种劳动异化现象的批判包括四个方面。第一,劳动者生产的产品不能增加劳动者自身的财富,反而属于资本家所有,并被资本家用于价值增值。正如马克思所言:“工人生产的对象越多,他能够占有的对象就越少,而且越受自己的产品即资本的统治。”[7] 157;第二,劳动作为人的本质性的存在,人通过劳动实现自身自由自在的发展,然而在资本主义制度下,劳动丧失其本质,成为资本增值的工具;第三,人的本质是自由自觉的劳动,人通过劳动成为一个整体,在劳动中证明自己是“类存在物”,但在实际生活中,工人却在劳动中失去了本质,变成了一种非人的存在;第四,人与人之间本是自由平等的关系,而实际生活中,每个人都在交互活动中追求自身的利益并反对别人利益的实现,成为“一切人反对一切人的战争”[8] 50。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提出劳动和劳动者要从异化状态下解放出来,消除劳动异化,实现人的本质的复归,共产主义便是“人向自身、也就是向社会的即合乎人性的人的复归”[7] 185。可以看出,马克思将劳动正义的实现寄希望于共产主义社会。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表述,共产主义是“消灭现存状况的现实的运动”[7] 539,这里指的就是通过无产阶级革命消灭资本主义私有制,在共产主义社会,资本主义私有制将不复存在,劳动正义才有了实现的条件。

马克思揭露了资本主义分配正义的虚假性。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提出,创造剩余价值的并非机器、厂房等不变资本,而是由雇佣工人创造的可变资本,但资本家并没有将剩余价值看作可变资本的一部分,而将其视为全部预付资本的产物,剩余价值以利润的形式来表现。在资本家看来,利润来自于他们提供的不变资本,对于可变资本部分,资本家通过支付微薄工资的方式,实现与工人劳动力价值的“平等交换”。实质上,剩余价值来源于工人创造的劳动力,但工人没有参与到对剩余价值的分配,资本家只支付了劳动者创造劳动力价值的必要劳动部分,剩余劳动部分则被资本家无偿占有。资本主义社会中劳动力价值的获得与实际付出不相匹配,资本主义分配正义是一种虚假的欺骗。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描绘了超越资本主义虚假分配正义的真正的正义社会。马克思在批判拉萨尔的基础上,对分配正义进行了初步描述,在共产主义第一阶段,以公有制为基础,实行按劳分配。相对于资本主义的分配制度,这种分配方式具有一定的历史进步性,但由于生产力发展状况的限制,这种制度默认了人们的自然禀赋以及需求之间的差异,在马克思看来“权利就不应当是平等的,而应当是不平等的”[9] 435,因而在这一阶段,分配正义受到社会发展状况的影响,具有一定的内在缺陷,并没有真正实现。在进入共产主义高级阶段,实行“各尽所能,按需分配”的分配方式,劳动者尽其所能地为社会劳动,社会根据个人的需要进行分配,实质上的分配正义得以实现。

(三)马克思正义观的方法论原则:科学性与价值性的统一

在历史唯物主义视角下,马克思将正义视为一种社会意识形态,它是由特定历史时期的生产方式和社会结构所塑造的,而不是某种永恒不变的绝对价值。也就是说,马克思认为正义的概念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变迁而变化,不同的社会制度和生产方式会有不同的正义观念,而蒲鲁东、拉萨尔等人通过自己规定的正义原则来判断社会现象是否正义,这种方式遭到了马克思的激烈批判,马克思正义观从现实出发,不是在抽象观念中塑造正义原则,这是马克思正义观科学性的反映。马克思正义观还具有鲜明的价值性,在资本主义社会,以往的研究者对正义的探讨大都建立在生产资料私有制合法性的基础之上,而马克思认为这种正义观念实际上维护的是资产阶级的利益,因为它没有触及资本主义剥削工人的根本性问题。马克思站在无产阶级立场上,将资本主义制度称为“丑恶的制度”,批判雇佣劳动“使工人健康损坏和智力衰退”,提出建立一个消除阶级差别,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和自由平等的社会制度。马克思正义观是科学性与价值性的有机统一,是唯物史观与辩证法在正义观上的实际应用。

马克思正义观的科学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其一,马克思对自由主义正义观的批判。马克思早期对正义是一种向往的态度,他站在正义立场抨击不公的社会制度,然而在经历《莱茵报》时期“苦恼的疑问”后,马克思转向对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将关注点聚焦到市民社会中。在马克思看来,人们在政治社会过着“天国的生活”,享受着自由平等,但在市民社会中过着“尘世的生活”,人只是资本家创造财富的工具,“渊源于政治社会和市民社会分离的自由主义正义观在现实上不过是对分立的利己主义个人和私有财产的肯定与表现”[10]。自由主义正义观以利己主义的个人与私有财产为基础,其所追求的正义只是一种幻想,马克思批判资本主义以保护私有财产为前提的自由主义正义观是一种虚假的欺骗,只有超越自由主义正义观,才能实现社会正义。其二,以往学者从正义原则出发批判社会中的不公正现象,而马克思用历史唯物主义这一思想武器,批判资本主义非正义现象,历史唯物主义聚焦于社会现实,马克思反对脱离现实空谈正义范畴,正义范畴只是现实关系的抽象表达。正义是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物质生产的内容决定正义的内容与形式,不同的生产力与物质生产方式的变革决定正义内容的变化,正如“手推磨产生的是封建主的社会,蒸汽磨产生的是工业资本家的社会”[7] 602,希腊人和罗马人认为奴隶制是公平的,资产阶级却提出废除不公正的封建制度。马克思认为“这些观念、范畴也同它们所表现的关系一样,不是永恒的,它们是历史的暂时的产物”[7] 603。“这些观念、范畴”可看作是正义,因为生产力是“以往活动的产物”,是活跃的,不断变化的,由生产力所决定的正义是历史性的,不是永恒的,是不断发展变化的。其三,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生产资料私有制的批判也体现了其正义观的科学性。蒲鲁东第一次对资本主义私有制进行了批判,具有开创性意义,他将生产关系视为抽象经济原理的反映,认为意识决定生活,而不是生活决定意识,因而其只是用抽象的正义概念批判资本主义私有制。与此相反,马克思深入到政治经济学领域,从物质生产领域批判资本主义,马克思对正义的讨论不是在流通领域而是在生产领域。在流通领域,资本家提出“做一天公平的工作,得一天公平的工资”[11] 488实现了表面上的正义,然而在生产领域,资本家无偿占用了劳动者创造的剩余劳动,是一种虚假正义。马克思对资本主义正义“虚假性”的批判,并不是借助于自身的正义原则,而是研究“现代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和它所产生的资产阶级社会的特殊的运动规律”[9] 601,以科学的方式证明了资本主义社会表面上的形式正义与本质上的非正义,体现了马克思正义观鲜明的科学性。

马克思正义观的价值性更多表现在马克思对自身正义原则的表达上。一些学者认为,马克思批判蒲鲁东、拉萨尔的正义原则,是他反对从原则的角度讨论正义,马克思的正义性仅仅表现在对资本主义非正义制度的批判上。只承认马克思对他人正义观点的批判,否认马克思具有正义原则,不符合马克思辩证唯物主义的思考方式。事实上,马克思是站在无产阶级立场,为无产阶级伸张正义,马克思在对资本主义制度猛烈抨击的同时无不体现着他对无产阶级的深刻同情,始终站在无产阶级立场是马克思正义观原则的一种表达。马克思还畅想未来正义社会是一个“自由人联合体”,他描绘了对未来正义社会的场景,实行生产资料公有与按需分配的方式,每个人都进行自由自觉劳动,在共产主义社会,这些正义的理想状态变为正义事实。

马克思正义观是科学性与价值性的统一,科学性与价值性是马克思正义观在不同层面、不同向度的表达。在马克思正义观视域中,两个方面是相互交织、紧密联系的,构成了马克思正义观的整体,绝不能将马克思正义观的科学性与价值性割裂开来,犯“单向度”的错误。例如伍德只承认马克思正义观的科学性忽略了其价值性,胡萨米则只看到了马克思正义观的价值性而不讲其科学性,这两种情况都不是认识马克思正义观的正确方法论原则。

二、中国式现代化中公平正义的三重维度

在当代中国社会,公平正义问题格外重要,国家将公平正义视为政策落实的根本原则之一。中国式现代化中蕴含的公平正义价值内涵包括:以实现社会正义为内在要求、以彰显生态正义为重要特征、以坚持国际交往正义为原则遵循。公平正义使中国式现代化获得了坚实的价值根基,有助于建成满足全体社会成员需要的体现实质正义的社会。

(一)中国式现代化以实现社会正义为内在要求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中国式现代化“要着力维护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12] 175。劳动正义与分配正义是实现社会正义的重要基础,是实现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证。

中国式现代化的五大特征中,“人口规模巨大的现代化”与“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都是从人本身出发来讨论现代化,人的现代化首先要保障的就是劳动正义的实现。在资本主义社会中,劳动者生产得越多,自身却越贫穷,劳动者并没有得到应有的物质回报,在劳动过程中也没有获得精神的愉悦,只能像机器一样,做着简单枯燥的劳动,人们在劳动过程中感受不到快乐,只能在不劳动时才能感受到身为人的快乐。资本家与劳动者处于两种截然不同的生活状态,正如马克思在《资本论》中的形象描绘,“一个笑容满面,雄心勃勃;一个战战兢兢,畏缩不前,像在市场上出卖了自己的皮一样,只有一个前途——让人家来鞣”[13] 205。与此相反,中国式现代化始终坚持人民至上,习近平多次强调要尊重劳动,关心劳动者,保护好劳动者的权益。新时代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来保护劳动者权益。例如,解决用人单位执行劳动权益保障措施不到位、农民工欠薪、劳动者工作环境恶劣等问题。习近平反复强调要切实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劳动者合法权益,提升工人阶级和广大劳动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让劳动者更有保障、更有尊严,人民群众拥有平等地谋求自身利益的权益,拥有平等地追求幸福生活的权利。

分配正义是保障中国式现代化实现的重要条件。中国式现代化始终保证全体人民共享发展成果,这是分配正义的鲜明体现。两极分化与贫富差距日益扩大是西方国家面临的主要社会难题,少数人掌握了社会的大部分财富,这造成了严重的贫富不均与失业人数的不断增加,是“朱门酒肉臭”与“路有冻死骨”的鲜明对照。中华文明自古以来就有“天下大同”的历史底蕴,中国式现代化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与西方资本主义社会部分发达地区和少数人民的现代化有着本质的区别。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以来就站在最广大人民利益的立场上,自毛泽东提出“共同的富”“共同的强”;1992年,邓小平在南方谈话中进一步提出,通过先富带后富,最终实现共同富裕;江泽民强调,“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和本质特征,绝不能动摇”[14] 466。进入新时代,习近平更是将实现共同富裕视为向中国式现代化迈进的一个重要特征,强调在将“蛋糕”做大的同时,还要将“蛋糕”分好。我国始终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完善初次分配、再分配、第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制度体系,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强化社会互助共济功能,增进人民福祉,将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作为社会分配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

(二)中国式现代化以彰显生态正义为重要特征

中国式现代化的实现是建立在生产力不断发展的基础上,绝对不以牺牲自然环境为代价,也绝不会走上“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马克思、恩格斯认为,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造成了资本对生态环境的急剧破坏,夺取了无产阶级拥有自然资源的公平权,而且还通过非正义的分配方式把被破坏的恶劣生态环境分配给无产阶级居住和使用。不可否认,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改变了人们长期以来对自然资源过度崇拜的现象,提高了传统手工业的生产效率,将自然资源转变为发展商品经济的原料和条件,但这种转变是过度的、无节制的,既造成了自然资源的极大浪费,也将无产者长期置于恶劣生态环境之下,严重影响了无产阶级的生命健康。与西方国家不同,中国始终强调对自然资源的保护,中国的经济发展是建立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之上的。新中国成立初期,毛泽东提出“绿化祖国”的号召,开展了对淮河、黄河、海河的治理,通过水利建设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此外,毛泽东还十分重视林业建设,他提出:“绿化一切可能绿化的荒地荒山”[15] 646,可以看出,毛泽东对于环境保护有着深刻的认识,也反映出在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国就已经迈出了美丽中国建设的坚实步伐。改革开放时期,国家在大力发展经济的同时,也十分重视对环境的保护,邓小平提出“植树造林,绿化祖国,造福后代”[16] 21的新目标。1978年,国家制定了森林法、草原法、环境保护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推动环境保护进入法制化轨道。20世纪90年代以来,经济全球化迅速发展,全球生态环境问题十分突出,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第三代领导集体提出了可持续发展战略,指出“必须把社会全面发展放在重要战略地位,实现经济与社会相互协调和可持续发展”[17] 1843。除此之外,国家还大力实施植树造林、退耕还林、防治沙漠化等一系列具体措施,以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新世纪以来,胡锦涛提出“科学发展观”,强调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主张建立资源节约型与环境友好型社会。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到“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之中,在《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中也加入了“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建设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的内容。由此可见,生态文明建设被提到了新的高度。

中国式现代化始终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指导思想,并将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结合起来,改变过去传统的粗放式经济发展模式,不再仅仅拘泥于经济的快速增长与物质财富的极大丰富,而更加注重统筹兼顾,在发展生产力的同时开展环境保护,实现绿色可持续发展,使生态环境得到改善、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与此同时,国家还从法治入手维护生态正义,依据生态阈值划定环境保护线,建立了一整套紧密相连、相互协调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对个人、企业、社会对生态环境造成的污染进行严防严治,按照“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原则建立和完善生态文明决策、执行、管理与责任等各项制度,将“最严格”落实到行动中,以系统严谨的落实机制强化制度执行力,以制度管权管人管事,使制度执行到人到事到位。

(三)中国式现代化以坚持国际交往正义为原则遵循

习近平指出:“我国现代化是走和平发展道路的现代化。”[18] 124中国式现代化与西方现代化有着截然不同的径路,西方的现代化充满着掠夺与剥削,而中国式现代化走和平发展道路,以坚持国际交往正义为原则遵循。

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率先开启现代化进程,其在资本的驱动下开辟了世界市场,并将各国纳入到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之下,西方国家在实现自身资本增值的同时,却给其他国家人民带来了灾难。新航路开辟打破了民族国家间的地理壁垒,不同区域的文明或主动或被动地开展交流,资本家为了达到资本原始积累的目的,主动进行对外扩张,寻求丰富的原料、廉价的劳动力与广阔海外市场,而亚洲、非洲、美洲等国家的人民被迫加入到世界市场之中,受到资本家的奴役与迫害。资本的扩张性又让资本家并不满足于简单的原始积累,为了满足资本不断增值的需要,资本家更主动地进行空间扩张,打破“交换的一切地方限制,征服整个地球作为它的市场”[8] 169,资本让世界各国人民都成为资本增值的工具,造成东西方的对立和国家间对抗。可以看出,西方国家的全球扩张在加快实现现代化的同时却给第三世界国家的人民带来了深重的灾难。西方国家为获取高额利润持续进行殖民侵略与掠夺。例如,开展黑奴贸易、进行领土扩张、实施种族灭绝等,其现代化是一条“国强必霸”,奉行扩张主义,霸权主义的径路。

中国式现代化实现了对西方现代化道路的祛魅,展现了实现现代化的新模式。中国式现代化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具有世界各国现代化的共同特征,都是运用现代科技,采取工业化的生产方式,以现代工业社会逐渐取代传统工业社会。但与西方国家不同的是,中国式现代化并不是通过侵略、扩张、剥削他国实现跨越式发展的过程,“中国发展不对任何国家构成威胁,中国无论发展到什么程度,永远不称霸,永远不搞扩张”[19] 46。中国式现代化一方面自觉树立世界眼光,及时了解世界现代化未来发展方向和发展特征,将中国置于世界历史进程中,促进现代化的蓬勃发展;另一方面,坚持本土意识,立足中国现实,借鉴吸收世界各国现代化的优秀发展经验。中国始终秉持睦邻友好、平等互利、合作共赢的理念,与世界人民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高举和平、发展、合作、共赢的旗帜,推动建立新型国际关系。中国式现代化的实践与理论超越了人类历史上一切现代化发展的固有经验,深刻展现了与西方现代化模式的根本区别,始终将公平正义作为其原则遵循,为世界其他国家实现现代化提供了新的参照。

三、中国式现代化中所蕴含的马克思正义观

马克思正义观的实践主体是“现实的人”,目标指向为“自由人联合体”的社会,并且蕴含着深远且独特的价值理念,即“全世界工人阶级联合起来”。马克思正义观不应仅被视为一种纯粹的道德论证,还应将其视作一种普遍认同的价值观念,对象化为日常生活中的正义事实,实践于历史与现实之中。中国式现代化创新性发展了马克思正义观,以人民群众为实践主体,是马克思“现实的人”思想的具体体现,以“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为目标指向,是马克思“自由人联合体”思想的当代实践,以“全世界共同价值”作为价值理念是马克思“全世界工人阶级联合起来”思想的现实应用。

(一)从“现实的人”的人学理论到人民群众的实践主体

马克思正义观着眼于“现实的人”,以实现每个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为目标。马克思强调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不是少部分人、某个方面的发展,而是一切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与此对应,中国式现代化着眼于人民群众,是人口规模巨大的现代化。

“现实的人”聚焦于现实社会,是以物质活动为基础,处于一定社会关系中的人。“现实的人”是具有生存需要的人,人为了生存要满足吃、喝、穿、住等一切生存需要,因而人与自然发生关系,人不断从自然界获取生存资料,并通过人类活动改造自然。随着个体人需求的增加,人们在实践活动中建立了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各种关系,正如马克思所说:“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7] 505“现实的人”将客观实际与主观意志结合在一起,并以此来认识世界与改造世界,人民群众的概念是建立在“现实的人”概念基础上的,是从事物质资料生产活动,对社会历史发展起推动作用的人,人民群众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实践主体。人民群众与“现实的人”两者的关系在于,马克思“现实的人”是一个更广阔的概念,包含了人民群众,而人民群众是“现实的人”的概念在中国式现代化中的具体体现。

中国式现代化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现代化,中国式现代化离不开人民群众这一实践主体。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之初就始终站在人民立场,坚持靠“人民”、为“人民”的正确政治方向,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中国式现代化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全体人民扎实投入现代化的实践,其目的是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一切依靠人民是中国共产党战胜一切困难和险阻,不断取得成功的根本保障。在革命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浴血奋战,推翻三座大山,取得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建立了人民民主专政的共和国;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依靠人民群众,尊重人民的首创精神,极大激发了人民群众的创造性,国家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一举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进入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依靠人民打赢了脱贫攻坚战,习近平在十二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上指出:“中国梦归根到底是人民的梦,必须紧紧依靠人民来实现。”[20] 4中国式现代化的实现也离不开人民的支持,只有发挥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才能维护人民的利益,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不断向前。中国共产党取得的重大成就离不开其从创建起便始终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毛泽东在《论联合政府》中陈述:“共产党人的一切言论行动,必须以合乎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最大利益,为最广大人民群众所拥护为最高标准。”[21] 1096只要将人民放在核心位置,切实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公平正义,中国式现代化的实现便有了最坚实的根基。

(二)从“自由人联合体”的宏大目标到“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具体指向

马克思所提出的正义社会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看作为“自由人联合体”的社会,正如他在《共产党宣言》中提出:“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16] 53在这个联合体中,人们的生存需要得到极大满足,人的精神境界得到提高,个体是自由的人,是满足了生存需要、享受需要、发展需要的人,人们的个人意志得到充分发展,不再固定在一个工作岗位,不再从事一项劳动,人的需要、能力、个性、社会关系都得到发展,这是马克思所设想的未来正义社会要实现的理想状态。然而,在目前社会发展的现实条件下,实现“自由人联合体”还具有历史局限性。中国式现代化的目标为“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18] 133,这个目标可被看作实现“自由人联合体”目标的一部分,是实现“自由人联合体”的阶段性目标。中国式现代化是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践相结合,是符合当下要求,切实可行的方针路线。

中国式现代化的目标经历了一系列的嬗变过程。毛泽东在党的七大上指出:“中国工人阶级的任务,不但是为着建立新民主主义的国家而斗争,而且是为着中国的工业化和农业近代化而斗争。”[20] 1081新中国成立后,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首次提出要实现农业、工业、国防和现代科技的“四个现代化”,“四个现代化”一度成为党和人民的工作目标。1979年叶剑英明确提出实现“四个现代化”不仅仅要在工业、农业、国防、科技等四个方面,同时还要在建设高度物质文明的过程中兼顾精神文明。党的十三大明确将中国现代化的目标确立为“富强、民主、文明”;进入21世纪以来,国内外形势发生变化,构建和谐社会成为时代难题,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确定要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党的十七大以来,生态环境面临严峻形势,我国加大了对生态环境的保护力度,环境状况得到显著改善;党的十九大将我国现代化的奋斗目标扩展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中国式现代化的目标有其自身的发展过程,但其嬗变过程都是在马克思“自由人联合体”框架的基础之上,是随着时代发展不断丰富自身,向“自由人联合体”迈进并最终实现的过程。

(三)从“全世界工人阶级联合起来”的革命纲领到“全人类共同价值”的共赢理念

马克思正义观关注世界视阈,主张建立一个包含全世界人民的正义社会。资本主义走向现代化的道路充满着罪恶,充斥着对本国人民与他国人民的剥削。马克思正义观不拘泥于实现单个国家和人民的正义,而是将世界纳入正义范式之下,追求世界人民的解放,这种解放是建立在世界革命基础上的。马克思称赞资产阶级创造了巨大的生产力,打破了各个国家之间孤立发展的状态,让世界连成一个整体。但资本主义的生产力关系太狭窄了,无法容纳其所创造的巨大生产力,只有推翻资本主义制度,才能为实现全世界人民的解放创造条件。马克思主张通过暴力革命的手段推翻现存社会制度,正如他所说,“共产党人到处都支持一切反对现存的社会制度和政治制度的革命运动”[16] 66,而暴力推翻制度不是依靠单个国家或人民的行动,而是“各文明国家的联合行动”。马克思认为,“共产主义革命将不是仅仅一个国家的革命,而是将在一切文明国家里,至少在英国、美国、法国、德国同时发生的革命”[7] 687。也就是说,马克思所倡导的革命是世界性的革命,而革命的主体是无产阶级,是全世界的工人阶级。马克思总结普法战争的经验时提出“全世界工人阶级的联合终究会根绝一切战争”[9] 117,他提倡先进行世界性的革命,然后开展经济、政治建设。马克思所提出的设想是在资产阶级与无产阶级之间阶级对立十分尖锐的世界背景之下,与现在的世界环境有一定程度的不同,其蕴含的国际主义思想是中国式现代化中“走和平发展道路”的一个重要思想来源。“不同的时代具有不同的时代特征……需要应对不同的时代挑战、解决不同的时代矛盾、回答不同的时代课题”[22]。目前世界正处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之下,中国主张世界各国放下制度分歧,摒弃偏见和零和博弈思维,携手同行,用开放包容的心态与其他国家开展交流合作,实现互惠互利,共同发展,更好造福世界人民。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世界各国弘扬和平、发展、公平、正义、民主、自由的全人类共同价值。”[1] 63全人类共同价值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普遍原则,中国从不对外扩张,积极参加联合国的维和行动,提出共建“一带一路”倡议,打造广受欢迎的国际合作平台,始终奉行互利共赢的开放原则,并将自身发展经验同世界各国分享,欢迎各国搭乘中国发展的“顺风车”,实现共同发展。中国所倡导的全人类共同价值与西方的“普世价值”具有本质区别,西方的“普世价值”具有极强烈的阶级性,是西方意识形态的输出,而中国所倡导的全人类共同价值建立在世界各国利益的交汇点之上,是为解决世界难题提出的新方案,也是对马克思“全世界工人阶级联合起来”的现实回应。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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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乐三.理解“中国化时代化的马克思主义行”的三重向度[J].决策与信息,2023,(4).

[责任编辑:李利林]

On Fairness and Justice in Chinese Path to Modernization and Marx's View of Justice

 

WEI Suxiao

 

Abstract: Marx's concept of justice is an important theoretical source of fairness and justice in Chinese modernization. It is of great theoretical and practical significance to explore Marx's concept of justice in the process of Chinese modernization. Marx's view of justice is based on ' real people ' and based on production justice. It is the two-dimensional realization of labor justice and distribution justice, and the unity of science and value. Chinese-style modernization integrates fairness and justice into all aspects of social construction, forming a new road different from Western modernization. It takes the realization of social justice as the internal requirement, highlights ecological justice as the important feature, and adheres to the principle of international communication justice. Chinese-style modernization takes the people as the main body of practice, which is the continuous development of Marx's " real man " thought. It takes " prosperity, democracy, civilization, harmony and beauty " as the goal, which is the contemporary practice of Marx's " free man association " thought. It takes " common value of the world " as the value concept, which is the practical application of Marx's " working class of the world united " thought. Chinese modernization makes Marx's concept of justice more specific and more in line with China's reality.

Keywords: Chinese modernization ; fairness and justice ; marx's view of justice

 

[收稿日期] 2023-12-04

[基金项目] 江苏省社科重点项目课题(23MLA002)

[作者简介] 卫苏潇,女,山西临汾人,南京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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